担保合同不发生效力,为何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同时考虑到行为人李某在超某合作社的占股比例,故认定超某合作社应当对李某的案涉付款义务(含诉讼费用的负担)承担李某、顾某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的赔偿责任。超某合作社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
全国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担保纠纷的指导意见合集
03、第十二条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04、第二十条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
法官说法丨十年前的借条,保证人还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吗
根据被告张某于2013年11月25日出具的《还款保证书》,其承诺还款期限为2013年12月,保证人的保证期限自2013年12月起计算,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故原告请求被告林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法院判决一、被告张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王某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
承担了担保责任或赔偿责任的第三人,是否可以行使债权人对债务人的...
原告已履行保证责任,为被告卢某某代偿了借款本息,被告吴某某亦应按照约定履行保证责任,为原告代偿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关于原告要求对案涉抵押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的问题。《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法释〔2020〕28号)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同一债权既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又有...
借款人逾期不还,作为担保人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还是一般保证责任?
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在部分借款金额较高情况下,出借人会要求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其中保证是最常见的担保形式之一,一般分为两种,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都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承担责任,但两种责任承担方式却存在着巨大的不同。
保证期间已过,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责任,约定“借款人如无偿还能力,担保人无条件偿还此款”,则綦某对谢某的借款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因龚某与綦某未约定保证期间,故该案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龚某未在该保证期间内对谢某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故綦某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故对龚某要求綦某偿还借款20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
借条上的“连带担保人”称自己只是借款“见证人” 法院:举证不足...
2022年9月,袁某向王某转账还款2000元,后经王某催要,剩余28.8万元借款,袁某一直未予偿还。王某遂将袁某、许某诉至法院,要求袁某还款28.8万元,并要求许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许某认可“许某”字样系其本人书写,但认为其只是见证人,其在借条上签字的行为,并不是作为担保人的意思表示,且其在签字时,借条...
以案说典丨借款人玩“失踪”,担保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然而,一旦出现借款人未按约还款,出借人往往要求“中间人”帮忙催要、担保甚至承诺还款。此时“中间人”是否构成债务加入或保证,将成为直接起诉“中间人”这类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的重点及难点。“‘中间人’如作出补足差额等类似承诺,则其身份转变为保证人;若作出愿意加入债务或与债务人共同还款的意思表示,则其身份...
普法强基·每日一典丨借条中未注明借款人或担保人是否承担相应...
普法强基·每日一典丨借条中未注明借款人或担保人是否承担相应偿还责任?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2日20:07:11来源:云南网统筹:林云冬郭凯刘畅陆奔视频:习元喜刘畅实习生郑木兰和禾推荐新闻!举报融美云南“嗨”起来海报|千里边疆焕新颜云岭边寨幸福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通报表扬...
【鸠案说法】“担保”过了“有效期”,保证人还需承担责任吗?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对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至乙方还清所有借款本息为止”,根据该条约定可以看出,保证人系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但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确。根据法律规定,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