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施行!南京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
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政策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并优化公积金支付流程。今年2月,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规定购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均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原办理流程需买卖双方共同到场申请提取公积金,待双方...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提取指南
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若购买的房产在《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前一年内发生产权变动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间隔时间须满一年。△购买二手房(含法拍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办理要件包括《不动...
关于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的通告
经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会议讨论,各成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4年4月25日共同签署了《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推行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还贷提取同城化,逐步为区域内缴存职工提供统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服务。我中心业务系统经调试升级,现已具备跨地区办理有关贷款和提取业务条...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助力南京都市圈一体化发展
本报讯(记者孙琳)根据4月25日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会议达成的《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为加快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逐步为区域内缴存职工提供统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服务,5月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新政发布!南京都市圈9城公积金互认互贷
本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执行。关于调整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南京都市圈购房还贷提取政策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南京市缴存职工:根据《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为加快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推进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共通、信息联通、业务畅通,现对南...
看到这种小广告要当心!它已经瞄准了你的公积金……
5月24日,记者从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近期,在南京部分共享单车车身上出现了含有“公积金提取”、“公积金取现”等字样的违法小广告,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针对此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广告开展了专项整治清理行动,防控违规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www.e993.com)2024年11月11日。
在“南京都市圈”范围内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镇江有调整!
以此情形提取的当购房行为发生变更时,应将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复缴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三、“南京都市圈”城市范围:南京市、常州市、扬州市、镇江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四、其他未调整事项按原规定执行。五、各辖市区分中心、管理部按本通知执行。校对陶善工...
南京公积金,再出新政!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前期资金,且资金不会直接转入买房人的账户。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2022年10月,南京公积金发文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下调至2.6%,下调0.15个百分点;5年期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1%,下调0.15个百分点;...
南京都市圈九城实现公积金互认互贷 支持职工跨城购房使用
观点网讯:5月3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两项新政,支持南京都市圈缴存职工在南京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南京市缴存职工在都市圈其他城市购房可享受住房公积金提取同城化待遇。新政适用城市包括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实现南京都市圈9城公积金互认互贷。据悉,南京...
最新调整!事关句容住房公积金
一、在“南京都市圈”范围内,我市缴存职工购买新建自住住房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购房所在地与户籍地或缴存地相一致的限定;取消领取不动产权证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定。二、我市缴存职工在“南京都市圈”范围内购买新建自住住房,购房行为真实的,取得销售备案合同后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