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助力南京都市圈一体化发展
根据4月25日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会议达成的《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为加快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逐步为区域内缴存职工提供统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服务,5月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推行南京都市...
关于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的通告
经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会议讨论,各成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4年4月25日共同签署了《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推行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还贷提取同城化,逐步为区域内缴存职工提供统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服务。我中心业务系统经调试升级,现已具备跨地区办理有关贷款和提取业务条...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提取指南
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若购买的房产在《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前一年内发生产权变动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间隔时间须满一年。△购买二手房(含法拍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办理要件包括《不动...
12月1日起施行!南京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
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政策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并优化公积金支付流程。今年2月,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规定购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均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原办理流程需买卖双方共同到场申请提取公积金,待双方...
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热点问题问答
答:职工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南京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且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南京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今起施行→
3.提取时间由使用注册登记一年内调整为施工许可手续批准后一年内(www.e993.com)2024年9月21日。(三)延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政策实施期限,调整购买存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流程。1.《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宁金管规〔2023〕1号)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为继续减轻居民购房资金周转压力,将该政...
南京:住房“以旧换新” 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
南京公积金中心7月5日发布《关于实施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住房公积金配套措施的通知》,参与“以旧换新”的缴存职工,如原旧房曾经使用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在购买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时,贷款申请人(家庭)的公积金贷款次数和名下房产套数情况,仍按购买原旧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时的认定结果执行。如办理购房和还贷提取公积金业...
南京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现有21名委员,2023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调整管委会成员建议,2022年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住房公积金计划安排建议,2022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建议,南京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江苏银行申请承办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市...
事关常州!支持“互认互贷”,刚刚公积金新政正式发布
②、南京市缴存职工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参照在南京本市购房情况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③、适用城市:包括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事实上,就在4月底,江苏发改委官方发布了2024年江苏促进消费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南京提高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
提取人携带身份证件、银行卡、提取人与加装电梯业主关系证明材料及相关《不动产权证书》,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由使用注册登记一年内调整为施工许可手续批准后一年内。《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宁金管规〔2023〕1号)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为继续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