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踢群”伤自尊,我能找群主要赔偿吗?法院这样判|闵法拍案
但生活中不免存在着因这些微信群中“踢人”“禁言”等行为所引发的争议,甚而有群员们一纸诉状,将群主告上了法庭。本案中,杨某认为小区业主群是区别于家长群、购物群的特殊存在,且群管理者应是服务者,管理群的行为也应受到限制。但实际上,群管理者对于群的秩序维护手段非常有限,无论是“踢人”,或是“禁言”,...
被踢出群状告管理员要求恢复?法院表示管不了
管理员郑某认为该业主违法了群规和群公告,于是将该业主移出了群聊;该业主重新申请进群时,被群主拒绝和拉黑。后续,该业主认为,群主和群管理的行为侵犯了自己小区业主的身份权,且使他其它业主前蒙羞,便将群主、群管理两人告上法庭,要求恢复群成员身份。但法院审理认为,该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且该...
业主微信群管理员因“踢人”被起诉,群规公开透明才会少些纠纷
小区居民徐某因认为群主将自己踢出业主群的行为是侵犯了自身身份权利,同时贬损了自己的人格,一气之下将群主诉至法院,要求群主、管理员恢复自己的群成员身份,并要求两人分别向自己赔偿精神损失1元钱、2元钱。4月17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四中院获悉,该院二审审结了这起涉群聊被踢案件,法院驳回了徐某的起诉。
群管理员“踢人”被起诉,法院裁定……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微信等社交平台的群组管理行为,特别是小区业主群、物业群“踢人”引起的争议、维权颇多,一些“被踢者”因此将“踢人者”告上法庭。本案中,燕某、郑某作为群主、管理员,避免了群成员间矛盾进一步激化,有利于维护和谐稳定的群组秩序,是履行群管理员职责的正确表现。该案在厘清...
被老板踢出工作群意味着被开除?法院判了!
2020年10月22日,肥东法院对该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中,闻某某陈述,其工作岗位是生活老师,管理员将其从宿舍管理群中删除,即反映出其被该学校辞退的事实。故肥东某学校是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法院审理认为,肥东某中学在闻某某生病住院期间,将闻某某移出宿管工作群。因宿管...
一业主被踢出群后,起诉群主还索赔1元2元!微信群“踢人”到底属于...
有人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口无遮拦骂人,被群管理员“踢”出群聊,他觉得人格受到侮辱,反手将群主和管理员告上了法庭,还分别索赔1元、2元!结果会如何?案件详情燕某、郑某是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主任和委员,同时也是该小区业主微信群的群主和管理员(www.e993.com)2024年11月20日。
微信群“踢人”侵权吗?有人被踢出微信群,把群主告上法庭!
业主徐某的言论违反了群规和群公告于是将徐某踢出了群聊被踢出群聊后,徐某就此事向群主燕某投诉,并要求重新入群,燕某拒绝并将其拉黑。“激情发言”的业主徐某不服↓↓↓认为管理员郑某将其踢出群聊、群主燕某拒绝其重新加入的行为侵犯了自己身为小区业主的身份权,使其在其他业主面前蒙羞,贬损了其人格...
被老板踢出工作群意味着被开除?律师:辞退员工需以书面形式通知
2020年10月22日,肥东法院对该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中,闻某某陈述,其工作岗位是生活老师,管理员将其从宿舍管理群中删除,即反映出其被该学校辞退的事实。故肥东某学校是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法院审理认为,肥东某中学在闻某某生病住院期间,将闻某某移出宿管工作群。因宿管...
微信群管理引发争议:踢人需慎重,群规明确才和谐
微信群管理引发争议:踢人需慎重,群规明确才和谐小区业主徐某因在微信群内发言遭管理员踢出,认为此举损害了自己的权益,遂将群主告上法庭,索赔象征性的1元和2元精神损失费。法院二审驳回了徐某的起诉,认为群管理员有权进行管理。此案引起了对于微信群管理规范的广泛讨论,业主群作为业主与物业沟通的桥梁,管理员应当...
未成年人转发不雅视频造谣同学,法院:利用互联网实施欺凌应担责
3月27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近三年网络侵权类案件审理情况及典型案例。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这些案例涵盖“未成年人转发不雅视频造谣同学”“说话难听被管理员踢出微信群”“词典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无法取消”等情况。北京四中院副院长李迎新表示,当前因网络不当言论引发的侵权案件较多,多发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