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能否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追加被执行人案件的 5 个常见误区(2024年10月)
执行程序中,因为债务人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故法院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人主张因为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的经营所得也供整个家庭使用,所以要求追加债务人的妻子为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并未规定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申请人的该项主...
重拳惩治!最高法发布打击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典型民事案例
例如,债务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为其财产设置“旋转门”,通过虚假诉讼将自己财产“执行”到自己手里,制造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假象;通过虚构债权参与分配,使他人真实债权不能全部实现;在虚假诉讼中申请查封财产,阻碍另案对该财产的强制执行。为加强对虚假诉讼的辨识、防范和遏制,指导各地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通过虚假诉讼逃废...
公司无财产可清偿,“原股东”与“新股东”是否都可以追加为被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债权人可申请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号)第六条规定:“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
最高院:被执行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能执行公司应收账款吗?
本案中,被执行人是李彦涛,虽然其系腾威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但洛阳龙鼎铝业有限公司所支付项目利润款的相对方是腾威公司,因此,该项目利润款也不是被执行人李彦涛对第三方所享有的到期债权。郑州中院在执行过程中,直接对腾威公司采取执行措施,于法无据,应予以纠正。
新《公司法》下,股东在哪些情形下需承担赔偿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www.e993.com)2024年11月17日。非法收入应归公司所有,并可能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3、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清算与注销相关责任...
新公司法背景下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的问题与应对
》所列应当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情形与新修订的公司法关于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主要表现在《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中对股东在执行程序中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规定过窄,即股东在已经符合公司法中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时,却无法依据《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将该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
【理诚案例】执行程序中追加出资未届期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当事人的债务人A公司逾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经判决生效并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后发现A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院遂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此后,我们发现A公司股东甲、乙可能均存在未实缴出资的情况,并了解到其尚有可能具备偿债能力。因此,我们考虑在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未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
姜永松律师:公司被执行,法定代表人如何顺利从限高中“脱身”?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此司法解释是现行各级法院办理执行案件的重要法律依据,其明确规定了限制...
最高法:单位失信,不得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纳入...
——单位被限消后,法人、主要负责人等可以因私消费个人财产单位被执行人被限制消费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因私消费为由提出以个人财产从事消费行为,经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在校生因校园贷成被执行人不纳入失信名单《意见》明确,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