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宵店打斗案争议未休:一打人者已获刑近一年,两涉案人上月被公诉
在争执过程中先行动手殴打他人,其具体为用玻璃杯砸被害人头部,随意殴打劝架人员,由夜宵店内进行殴打扩大至夜宵店外马路上,其行为导致公共秩序严重混乱,行为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符合借故生非型的“寻衅滋事”罪,“适用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无法达到罪刑适应。
男子因挡道按喇叭遭围殴,打人者以寻衅滋事立案后罪名又变更
付建介绍,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主要区别是侵害的法益不同。故意伤害罪保护的法益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寻衅滋事罪侵犯的法益是社会公共秩序。马先生在路上受到殴打、辱骂、拦截,上述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并且寻衅滋事多发生在社会公共区域,侵犯的是不特定人的财产人身安全,行为人在路上...
男子按喇叭提醒挡道者遭围殴,3名打人者以寻衅滋事立案后罪名又变更
“马先生是被害人,蔚某是被放了,他是动手了,咱们定性他动手致伤的部位是不一样的,而且他当时不是同时打的。我只能这样给你说,他是同案,但是现在只能说他只是嫌疑。”办案检察官表示,如果按故意伤害,蔚某不构成犯罪,目前只是王某和苏某涉案,只是要追究这两人的法律责任。这位办案检察官承认,没有向马先生提...
男子按喇叭提醒挡道者遭围殴 打人男子因证据不足不批捕
“马先生是被害人,蔚某是被放了,他是动手了,咱们定性他动手致伤的部位是不一样的,而且他当时不是同时打的。我只能这样给你说,他是同案,但是现在只能说他只是嫌疑。”办案检察官表示,如果按故意伤害,蔚某不构成犯罪,目前只是王某和苏某涉案,只是要追究这两人的法律责任。这位办案检察官承认,没有向马先生提...
唐山烧烤店打人案被判刑民警:我为什么没有当场抓陈继志
当时,我跟韩志勇汇报完情况之后,王某某提醒我,(打人案)双方认识。我倾向性地怀疑他们双方是不是有事,如果认识的话,可能是因为情感纠纷、经济矛盾,有可能会涉及到故意伤害性质的案件。如果不认识的话,可能是酒后滋事、无事生非,就可能是寻衅滋事。具体是哪个,还得完整的调查取证。
专家解读青岛路虎女为何不是寻衅滋事?在下才疏学浅,有几点不懂
本案为什么没有按照寻衅滋事处罚?因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最重要的条件是“无事生非”!那啥是无事生非呢?简单点说,一个人,在没有任何理由的前提下挑衅他人,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目的,才可能定义为寻衅滋事(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那我们回头看打人女子,人家可不是平白无故,是因为逆行未果才动手打人,所以不构成寻衅滋事。所以我们只需要记住两...
“路虎女打人”为何不构成寻衅滋事|律师:核心是执法公正
也就是说,寻衅滋事得具有所谓的流氓特征。限缩适用或者慎用寻衅滋事条款,应当成为趋势。很多网友之所以愤慨,是因为‘受害者为退伍军人’、‘被打不还手’、‘违法嫌疑人开路虎’、‘连续动手打人’、‘退伍军人血流满面’等情节,加之有人传言‘违法嫌疑人背景不一般’、‘没有被执行拘留’等因素。”...
【以案释法】感情纠纷动手打人致伤,一人被拘留!
若是随意殴打他人的性质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致人轻微伤以上或者持械随意殴打他人的涉嫌寻衅滋事罪警方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逆行打人“路虎女”被罚得太轻了?还手是否会定性为互殴?律师解读→
此次王某的行为,是在公共道路上公然逆行,追尾其他车辆后,殴打她认为没有给她让道的其他人,且连续殴打致被害人鲜血直流,王某还不听劝阻,最后更是逃之夭夭,因而引发很大的社会公愤和舆情,此行为以寻衅滋事定性没有问题。至于能否构成寻衅滋事罪,还要取决于对“情节恶劣”与否的评价。
女司机逆行打人被拘留10日,若男子还手会如何定性?律师解读
目前看来,要追究刑责的话,要么女司机曾经因为打人留过案底,构成“多次殴打”的情况;要么结合现场情况,看看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比如造成严重堵车、引发众人围观等等。如果都没有,那么的确很难构罪。“网友看到的警方通报只涉及社会治安方面的处罚,但对女司机的处罚并非只有这些。”该律师表示,女司机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