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得了罕见病 保险能理赔吗?
本案中,保险人与投保人对合同保障的重大疾病所具有的知识存在严重不对称。朱女士儿子的24小时尿铜含量、铜蓝蛋白指标均不正常,从常人理解,已经属于严重影响被保险人正常生活、生命的疾病,达到了重大疾病的程度。此外,朱女士儿子尚年幼,部分症状在该年龄段不一定有直接明显体现,且依据医疗常识,并非所有临床症状均会涵盖...
槐法案例丨保险合同认赔标准高于通常标准,保险公司拒赔,法院怎么判?
保险公司就应予认可并赔付,若保险公司在通行的诊疗标准之外,另行设定限制条件,使得一部分被确诊的疾病被排除在赔付范围之外,由于该条款内容与投保人的合理预期相悖,且直接影响投保意愿,应属于重大利害关系条款,与免责条款一样,保险公司亦应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否则该条款不能成为合同内容。
病虽罕见 但关爱不能罕至
投保人购买重大疾病保险的目的在于不幸罹患严重疾病时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不至于因病致贫,而重大疾病保险的价值也在于此。不合理的设置限制条款有违重大疾病保险的初衷。其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拟定医疗保险产品条款,应当尊重被保险人接受合理医疗服务的权利,不...
2型糖尿病重疾险可以理赔吗?法院这样判!
刘先生认为其患病情况符合保险合同中“严重1型糖尿病”的约定,便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以刘先生所患疾病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理赔条件为由拒赔。刘先生不服理赔结果,遂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投保人投保重大疾病险的目的在于期待发生一般人所理解的重大疾病时,能够从保险人处获得相应的...
7·8 | 平安养老险安徽分公司以案说险:未如实告知,带病投保有风险
本次案件中,陈女士在投保前有“既往高血压病史多年,高血压2级”,不符合投保条件。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风险提示:在购买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注意:...
“带病投保”的保险诈骗:为“甲状腺结节”者买重疾险,确诊癌症后...
是否患癌并非王某玲等人所能掌控和决定(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一审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隐瞒病情投保属隐瞒保险危险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属“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本案中,行为人隐瞒并不存在健康保险合同所要求的健康,通过隐瞒已患疾病的真相,虚构身体健康的事实,是虚构保险标的行为。该行为致使保险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与其订立...
投重疾险因未告知有甲状腺结节被拒赔,投保人起诉保险公司胜诉
经对比可以明显看出,重大疾病保险中的询问事项为概括性的,没有列明具体内容,在此情况下,被保险人不负有主动告知甲状腺结节的义务。而健康保险中的询问事项明确为是否有甲状腺结节,此时,被保险人即负有如实告知其2016年体检结果中载有甲状腺结节情况的义务。因此,李女士在同一保险公司投保的两份保险,虽均未告知...
在研究了上百例1型糖尿病拒赔案例后,我发现这两个字很关键
C女士投保时,对于1型糖尿病条款附加的并发症条件,保险公司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此格式化条款对被保险人不生效。保险公司辩称:1.保险合同所承保的重大疾病,是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疾病或疾病状态或者手术,因此,不能简单地以诊断或医院评价为“1型糖尿病”的措辞,就认定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应当尊重保险合同约定...
孩子有重疾险未做肝脏活检保险公司拒赔,法院判了
小小不存在角膜色素环,也没有进行肝脏活检,所以没有达到保险条款“严重肝豆状核变性”的赔付条件。“重疾”变“轻疾”?投保人索赔无果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金融街人民法庭法官刘茜倩: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小小所患疾病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范围,也就是说小小的疾病是否需要同时满足保险合同中约定的4个条件...
买了重疾险,因尚处轻症阶段遭保险公司拒赔 法院:保险合同中减轻或...
岳阳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肖蕊的父亲作为投保人,向某保险公司投保重疾险;肖蕊为被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肖蕊所患疾病经湖南省儿童医院诊断为肝豆状核变性,是案涉保险合同所列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某保险公司提出肖蕊虽然被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