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小豸说法】买卖合同中运输风险谁承担?
法官说法交付风险转移规则系风险转移原则的基础。即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因而在需要运输的买卖合同中,未约定特定交付地点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给第一承运人时已转移至买方。且考虑到大蒜、蒜苔等属于时令蔬菜,本身对于存储、运输均有一定的要求...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分担和利益承受
1.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3.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负担规则是怎样的?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对风险负担没有约定,标的物为种类物,出卖人未以装运单据、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
【常识积累】《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考点清单+重要试题+音频讲解...
1、在途货物: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由买受人承担。举例:5月1日小花和店家约定购买100个锅,5月2日店家发货,100个锅浩浩荡荡在路上跑,5月3日小花与大庆达成协议将此100个锅卖个大庆。5月6日大庆收到100个锅。问货物毁损的风险什么时...
合同纠纷律师:买卖合同交付与验收要注意什么?
合同纠纷律师李迈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七条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
上海律协最新发布:(试行)律师从事国际贸易合同(出口)业务操作指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法律出版社2009年第8版)认为:不可抗力指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它的发生不可避免,人力对其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客观情况(www.e993.com)2024年7月11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对于客观性的规定,反映在第79条的“不可控制”要件中,即不可抗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选三)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第五百五十九条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法规资讯】法律知识普及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章????合同的保全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七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八章????违约责任第二分编????典型合同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十一章????赠与合同...
合同约定的收货地点等同于合同履行地吗?(律师信箱)
因此,“收货地点”并未将出卖人交付货物的地点限定在唯一的一个地方,出卖人可以选择自行到收货地点完成交付或者货交第一承运人完成交付,此时存在两个交付地点,故合同中对收货地点的约定属于对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确的情形。●如何理解“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还需要解决一个问题:...
民法典第三编 合同
第六百零六条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第六百零七条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