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制度司法解释涉第三人规定梳理与解读
《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十三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份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之间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或者约定相互追偿但是未约定分担份额的,各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同一债务有两个以...
民法典关于担保的几个重大问题:保证与抵押
在此还应明确一点,同一债权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在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内主张行使债权人享有的担保物权的,应予支持。同理,在担保人可以追偿的情况下,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也可以行使债权人对其他担保人的担保物权。二、关于保证方式(一)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认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关于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罗东北街167号龙联...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一切税费按现行主管部门规定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被执行人应缴纳的所有费用)。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
人民法院案例库:买卖合同纠纷裁判要旨汇编(50则)
民事法律行为效果归属于非行为人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行为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履行职务行为;2.行为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非行为人的委托授权;3.行为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构成表见代理;4.行为人的民事法律行为虽然属于无权代理,但事后得到非行为人的追认。5.买受人未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对商品质量提出异议的,视为标...
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涉“赔偿责任”条款梳理
在无权处分情形下,虽然合同可被认定有效,但由于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标的物所有权一般不能转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受让人即使依据有效的合同请求让与人履行合同,一般不应获得支持。此时,买受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履行不能无法达到合同目的,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并请求行为人赔偿损失。当然,并非所有的无权处分...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金华双泰车业有限公司位于金华市金东经济...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www.e993.com)2024年9月9日。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社区坂田村八...
1、买受人应在10日内(2023年11月21日前)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科苑支行,账号:9902001780113971),缴款时必须注明“网络拍卖”字样、拍卖标的名称和执行案号信息,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按法院网拍人员通知的日期(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地址:...
采用装运港船上交货价的进口设备,估算其购置费时,货价按照()
财产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和处分的权关于基金评价,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采用地下水作为给水水源,与地表水相比,具有()优点汇款的方式主要有:()二级耐火等级住宅的楼板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楼板时,该楼板的耐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交给买受人.以替代标的物的现实交付....
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即视为完成交付的
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即视为完成交付;占有改定指买卖双方特别约定,合同生效后标的物仍然由出卖人继续占有,但其所有权已完成法律上的转移;指示交付指合同成立时,标的物为第三人合法占有,买受人取得了返回标的物的请求权;拟制交付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如仓单、提单)交给买受人,以代替标的物的...
市场监管人请留意!最高人民法院最新修改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
4.将第五条修改为:“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5.将第六条修改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