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女子骑单车途中手机被盗” 两名嫌疑人已到案
近日,网传“女子骑单车途中手机被盗”,过路男子欲阻止被威胁。9月6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多方了解到,事发地在西咸新区,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已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卿荣波此前报道9月4日,有网友发视频反映,西安一女子正骑自行车,戴头盔口罩的小偷尾随其后,将其手机偷到手...
致十级伤残!14岁孩子骑共享电动车撞人,他将面临...
小郑未满16周岁,不符合电动车骑行年龄,是借用母亲黄某账户扫码租赁,因此小郑不是合法的驾驶人也不是被保险人,出租公司和保险公司对事故发生没有过错,不负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驶自行车、三...
...需要为它买保险吗?事故频发,电动自行车保险却为何“冷门”?
“现实中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大多不是单方事故。高速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横冲直撞,极易与小汽车发生碰撞;在人行道无声无息,也极易刮到正常行走的路人,从而造成包含第三方责任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这方面目前存在明显的保险保障盲区。”三者险投保率太低,业界建议“像汽车一样引入”相比车险早已成为了标配...
未成年人骑共享电单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在本案中被告王某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是其事故责任的主要原因,且因王某未满十六周岁,哈啰公司所投保的保险对本案也不承担赔偿责任。2.未成年人侵权的赔偿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
公园散步时被单车撞倒受伤,谁来负责?
徐某等3人共同骑行三轮单车撞伤方某,系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方某作为成年人,其未按规定在人行道内散步,且站立于非机动车道内侧不注意观察路况,导致他人骑行至此时未能及时避让,亦存在过错,应自负一定责任。案涉公园属于免费开放式景区,内部观光道路均有明显指示线,道路本身并不具有明显安全...
致十级伤残!14岁孩子骑车撞人,法院这样判...
2022年5月29日,刚年满14周岁的小郑(化名)使用母亲黄某(化名)的账户扫码租赁使用共享电动车骑行上路,不料撞到骑行电动车的熊某(化名),造成熊某十级伤残(www.e993.com)2024年10月4日。因索赔未果,熊某将小郑诉至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要求小郑及其父母、共享电动车的出租公司和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其损失。
女子骑共享电单车与老人相撞致其死亡,被判交通肇事罪
因骑行人操作不当,如存在违规操作、危险载人骑行等行为并导致损害后果的,应由骑行人承担责任。如果车辆所有人统一为其所有的共享单车在保险公司处投保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当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按照骑行人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赔偿被撞人的合理损失。而骑行人作为侵权人,对于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
两未成年人骑自行车撞倒行人,行人身亡家属索赔80万元,法院判了!
被撞人本身患有疾病能否免于或者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近日,茶陵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基本案情小刘(11岁)和小罗(12岁)系朋友关系。2023年12月,小刘骑着小罗的自行车载着对方在株洲一小区内部道路上行驶。因自行车没有后座,故小刘站着骑车,小罗坐在座位上,两手拽着小刘腰部两侧衣服。
女子骑共享电单车与横过道路老人相撞致其死亡,被判交通肇事罪
因骑行人操作不当,如存在违规操作、危险载人骑行等行为并导致损害后果的,应由骑行人承担责任。如果车辆所有人统一为其所有的共享单车在保险公司处投保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当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按照骑行人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赔偿被撞人的合理损失。而骑行人作为侵权人,对于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
以案释法丨未成年人骑共享电动车撞上违停轿车,法院调解后当事人...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这起案件中,小王在骑车行驶过程中,撞上违规停放在路面的小车,造成小车损害的后果,依法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因小王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事故发生时,家长存在监护缺失的情况,因此,这次事故,小王的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相关链接未成年人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