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殴打他人致骨折,欲40万私了!警方:轻伤检察方或不批捕
据悉,9月15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发生了一起公职人员殴打他人,导致对方遭受粉碎性骨折的事件。该公职人员还妄图用40万元进行私下和解。事件的起因是在张女士母亲的店门前,从早上8点开始,一辆黑色轿车就停在那里,到中午仍然没有动。这影响了店铺经营,于是她打电话要求对方移动车辆。然而,黑车车主对此怒斥,并质问道:...
以案说法 | 偶发矛盾殴打他人,是故意伤害还是寻衅滋事?
法院经审理认为,史某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情绪,殴打路人的行为造成张某轻伤,属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公共秩序,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史某殴打三位路人并非双方产生一定的矛盾或者恩怨,也没有将路人殴打致伤的目的,只是怀疑别人嘲笑自己而寻求刺激,就随机选择路边群众发泄自己心中的情绪,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无事...
「岳阳君山警事」男子与邻居纠纷 殴打他人致轻伤被刑拘
9月10日,岳阳君山公安分局柳林洲派出所抓获一名故意伤害他人犯罪嫌疑人。近日,岳阳君山公安分局柳林洲派出所接到一群众报警称:自己被楼上201室住户打伤,伤势较重。派出所民警立即处警,进行调查、取证。通过询问,被害人刘某某因家中房顶漏水,怀疑系楼上201室所致,并将201室自来水水闸上锁,被201室住户发现后,双方...
殴打致轻微伤,能否认定“情节较轻”?仅处以罚款?(附最高法案例)
答:殴打他人、故意伤害违法行为保护的法益是人身健康权,但其量罚幅度并非依据“结果”进行认定(类似刑法的结果犯),而是依据“情节”认定(类似刑法的情节犯)。因此,能否认定属于“情节较轻”,进而判断其是否符合“治安调解”的构成要件,应综合行为人的动机、手段、过错以及造成的结果等综合考量,同时还应考量是否有利于...
17年前男子家中遭十余人打砸致病危,三被告一审获刑2年多
全州县人民法院认为,段某纠集唐某旭和唐A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一级,任意损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此前的2022年11月9日,公安机关抓获唐A;2023年4月20日,唐某旭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2023年6月9日段某被全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于同年7月14日被逮捕。
偶发矛盾殴打他人,是故意伤害还是寻衅滋事?
法院经审理认为,史某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情绪,殴打路人的行为造成张某轻伤,属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公共秩序,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www.e993.com)2024年11月9日。史某殴打三位路人并非双方产生一定的矛盾或者恩怨,也没有将路人殴打致伤的目的,只是怀疑别人嘲笑自己而寻求刺激,就随机选择路边群众发泄自己心中的情绪,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无事...
以案说法丨酒后殴打他人致轻伤,“刑”不“刑”?
芙蓉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酒后随意殴打他人,致两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293条第一款第一之规定。结合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我酒后闹事的行为严重威胁到了他人的生命安全,我家庭的事情不...
母亲与人发生纠纷 为出气兄弟联手殴打他人致轻伤获刑
正义网漳州6月21日电(通讯员颜丽月林文森林修猛)因母亲与工友发生纠纷,兄弟俩一时冲动殴打对方致其轻伤。近日,经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犯故意伤害罪一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被告人李某甲兄弟与其母亲李某丙都在漳州市台商投资区某公司上班。3月4日...
济南母女俩相互"出头",殴打他人致一重伤一轻伤,双双获刑
近日,济南市历城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用餐结账和骑电动车刮擦,母女分别为对方出头,殴打他人被判刑的案件。12018年6月12日,被告人付某和几个朋友在饭店吃饭与老板纪某发生冲突。随后,付某打电话将自己母亲即被告人郭某叫到现场,郭某到达现场后正好遇到饭店员工李某,随后郭某和付某二人对李某进行殴打,致李某重伤。
因琐事“结仇”,万宁一男子伙同兄弟三人殴打他人致骨折!高铁站落网
2018年11月,古某因琐事纠纷与黄某“结仇”,一直记恨在心,11月28日,古某伙同其堂兄弟等三人,在万宁市东兴农场一小卖铺围堵住黄某,持木棍进行殴打,将黄某左手骨打断,随后古某等人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黄某伤情属轻伤二级。黄某报警后,警方立案侦查,古某因涉嫌故意伤害案被万宁市公安局网上通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