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通报:车间主任无证驾驶叉车,将员工压倒致死!
2021年9月6日 - 网易
梅州市质量和技术监督局对“6·20”某再生能源公司叉车事故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特种设备一般事故,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叉车驾驶员张某洲对该事故负直接责任;某再生能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叶某雄应对该事故负主要责任。案发后,某再生能源公司赔付死者家属各种费用共计76.5万元,死者家属对被告人张某洲、叶某雄表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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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叉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法院: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刑!
2019年10月12日 - 网易
此次事故中,施工队长徐某违反公司《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安排无驾驶叉车资格的工人驾驶叉车违规开展作业,工人因驾驶操控不当致使车辆失控后碰撞到徐某,致徐某死亡!2.车间主任无证开叉车撞死员工前段时间,广东某机械厂内一车间副主任李某,得知装配线上急需半成品装配,见车间内的两名叉车驾驶员还没来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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