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 | 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用工单位是否属于另行承担侵权...
在劳务派遣用工关系中,劳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建立在用人单位处,但实际上的劳动给付行为发生在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则劳动者因工受伤后,在同时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和侵权法律关系情况下,用工单位是否属于应另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第三人”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法院又如何判定?近期,市法院速...
拖车司机遇事故伤残担次责,人社局认定系工伤;涉事公司:事故责任应...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范师傅的伤残情况为8级。“我是2022年7月和咸阳迅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咸阳迅达)签的劳务合同,合同期1年,我所驾驶的这辆拖车也是公司的。当时去彬州市拖一辆轿车也是公司安排的工作。”范师傅称,“我这应该属于工伤。”两审法院: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包工头”因工受伤但未签合同,发包公司担责吗?法院:担责
沈某虽系“包工头”,但沈某亦实际参与到涵洞清淤项目工作中,与其聘请的其他工人共同提供劳务,其聘请职工受伤与其自身受伤并不存在本质区别,将“包工头”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并在其因工伤亡时保障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某成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符合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初衷,且沈某受伤...
不签合同、找不到雇主 日结工维权如何变被动为主动
潘静口中的“零工”是以日结工资为形式的用工模式,这类用工大多集中在零工市场、人才劳务市场等地,雇主多为转包单位和个人,他们与务工人员之间通常以口头约定的形式确定用工时间、薪酬待遇、工作内容等,因为缺少可以作为证据的劳务合同等必要手续,一旦发生拖欠报酬或伤害事故,务工人员的权益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
湖南劳务派遣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有新规
近日,省人社厅下发通知,自10月1日起,进一步规范我省劳务派遣用工(含实际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业务承揽、外包服务等,下同)参加工伤保险的业务经办,切实保障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和被派遣劳动者(以下称劳务派遣职工)合法权益,有效期为5年。根据通知,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劳务派遣职工可在我省参加工伤保险:省内登记设立...
没有签订劳务合同的建筑工人工作过程中受伤,谁担责?<总第2424期>
法官希望此类农村务工人员尽量要求签订纸质劳务合同(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签订明确的劳务合同,有利于明晰工酬的计算,有利于发生纠纷时,合法权益获得保护。同时,法官希望用人单位依法按照规定为职工购买各类保险,尤其是建筑领域等高危行业一定要购买工伤保险,以防损害赔偿的发生。
四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
五、健全工伤认定所涉及劳动关系确认机制。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与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施工现场劳务用工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施工期内督促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台账,对项目施工期内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施工人员发生工伤后,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确认劳动...
包工头雇佣的务工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承包公司要承担工伤责任吗?
由此可见,务工人员虽然是由包工头雇佣到项目工地从事挖土方工作受伤,与承包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由于承包公司将挖土方业务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资格的个人,承包公司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在此提醒广大务工人员,要尽量与招工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存好工作证、上岗证、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等材料,以证明劳动...
【以案释法】只有劳务合同,工作期间发生意外怎么办?
如为劳务关系,也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劳务合同通常指雇主与个人之间就完成某项具体工作或服务而达成的协议,是支付报酬与提供劳务,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在不满足劳动关系从属性要求时,劳动者与用工方确实仅构成劳务关系,如果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也不存在其他适用工伤保险制度的特殊情形,就不能适用工伤保险制度保护劳...
名为外包实为劳务派遣 发生工伤事故由谁担责
劳务派遣公司辩称其虽然与快递公司签订了劳务外包合同,但约定的内容只是发放工资、代买商业保险,没有约定关于社会保险的内容,快递公司没有支付缴纳社保费的费用,因此派遣公司也没有为张某参加工伤保险;张某的工伤事故是在快递公司管理使用中发生的,工伤待遇赔偿责任应该由快递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