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谈张扣扣被执行死刑:让司法正义消除人间戾气
张扣扣被执行死刑,也是一次对司法正义的全面检验。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在这起案件中,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张扣扣进行追诉,经历了一审、二审以及死刑复核程序;辩护律师全程参与,为张扣扣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媒体对案情依法作了公开报道,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积极回应;各个方面一起努力,共同维护了法律的...
邓学平|曾是优秀检察官,不把法律仅当作谋生技能
“非常之案,需要非常之辩,绝地求生需要不循常规。”邓学平以此来解释写作张扣扣案辩护词的初衷。他试图通过辩护词,让法官、让公众去从情感上对于案件背后的某种逻辑和思考产生一定的共鸣。代理争议案件,“招黑”,有时在所难免。在网友刷屏辩护词的后台评论里,仍有眼尖的读者留下“吐槽”:快看,这不就是那个帮强奸...
“张扣扣案”律师邓学平:社会热点案件让法律人谨守理性
“张扣扣今天是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他的行为在整体上,是被法律予以明确否定的。作为法律人,在张扣扣的整体行为评价上,我并无异议。”邓学平在辩护时说。不过他也认为,张扣扣有自首情节,其行凶有明确、严格的对象限定。另外,张扣扣童年遭受巨大的心理创伤,很可能有精神疾病。所以他恳请法庭刀下留人,从轻发落。
“张扣扣为母复仇杀人”结案,违背“民意”的死刑——法律至上
2019年7月19日,引起激烈讨论的“张扣扣为母复仇案”尘埃落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张扣扣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张扣扣用自己的死,再次验证了“情是情,法是法,法不容情”的绝对现实。但在浏览各路媒体文章下的评论后我们能发现,大部分人表达出的更多是对张扣扣为母报仇的敬...
我看张扣扣案公诉意见VS辩护词:法律与人情的交锋
一方面,法律人士对此评价较为理性和平和,部分认为张扣扣“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法律和审判者应当关注人性之柔软和基本的朴素正义理念,张扣扣不属于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另一方面,部分社会公众则表现出相当的不满,或上升到人格攻击,或诸如“公诉人的家人被伤害了的话,还能写出这样的公诉意见书?”等评论,仍然...
张扣扣被执行死刑,法律不提倡快意恩仇!
张扣扣认为自己母亲的案件另有内情,法律没有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于是就想“自力更生”,实际上却“越俎代庖”了(www.e993.com)2024年10月25日。《刑事诉讼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
媒体评张扣扣被执行死刑:法治社会,法律和理性应当战胜情感
张扣扣是非善恶,既有道德衡量的标准,也有法律评判的尺度,法治社会,法律和理性应当战胜情感。将张扣扣连杀三人的穷凶极恶的行为包装成“侠士”之举,或许能得到某些情感上的释放,但“为母复仇”的快意恩仇,只存在于武侠小说中。法治社会,法律不会也不应该纵容以暴制暴,正义的维护需要法律,坚定不移地维护法律的尊严...
人物|邓学平:法律人必须要有对法治的敬畏
邓学平的名字,对接触大案要案的媒体人来说,并不陌生。中国人民大学硕士毕业生雷洋非正常死亡案、陕西张扣扣故意杀人案、陕西渭南继母虐童案、连云港药神案、山西翼城紫藤巷凶杀案、连云港女辅警案……众多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均由邓学平代理。身兼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华东师范大学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研究院...
新华网谈张扣扣案,一堂深刻的公共普法课
张扣扣案的案情并不复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法院认定了其杀害三位被害人的犯罪行为,同时因为张扣扣又不存在精神病等责任上的抗辩理由,其确实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从案件的程序看,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张扣扣进行追诉,经历了一审、二审以及死刑复核程序;辩护律师全程参与,为张扣扣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媒体对...
媒体评张扣扣杀人案舆情反转:行凶犯罪不能被美化
我们已经迈入法治社会,虽然局部仍然存在司法权可能被滥用的事,但作为一种社会大环境,权大于法已经是过去式,不能再用一些陈旧观念来评判现代人的行为了。冤冤相报的江湖已经远去,没有必要留恋。张扣扣案的恩与怨只有法律能了断,法律也是最终的回答。网民评论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