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与“人”看先秦儒家国家安全思想
“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从君主到百姓,人人遵守典章制度、不逾礼法,便可保秩序井然、和谐安定。在儒家看来,作为节制手段的礼地位十分高,作用也十分重要,它可用于预防,可用于区别,可用于规范。但是礼也不是万能的,只有当它和乐、政、刑相互配合与补...
先秦儒家政治思想的衍变与特点
荀子援法入礼,强调“隆礼至法则国有常”“治之经,礼与刑”,主张治国之道在于礼法并用,以礼为“治之始”,法为“治之端”,兼采儒法两家。但荀子礼治思想的核心要素仍然是伦理,他以礼为“法之大分”“类之纲纪”,将律法规范(“法”)纳入道德规范(“礼”)之下,显然只是使儒家政治思想有了制度化的表征,而...
汉代社会对“好色”的认知与礼法调适
一是强化儒家伦理在社会中的实践,强调以婚姻之礼满足基本情欲需求,将两性关系纳入伦理秩序,从而更好地维系社会稳定。二是借助汉代礼法合治、德主刑辅的社会治理模式,在对两性关系的调整上,既自上而下地推行礼乐教化,期待主政者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同时又将法律作为支撑和保障,强制规范“好色”之欲,维护人伦秩序、...
...庄子(道家学派主要代表人物):厌恶仕途,隐居著书,成为先秦道家...
全书以“寓言”、“重言”、“卮言”为主要表现形式,继承老子学说而倡导自由主义,蔑视礼法权贵而倡言逍遥自由,内篇的《齐物论》、《逍遥游》和《大宗师》集中反映了此种哲学思想。《庄子》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其文汪洋恣肆,想象丰富。气势壮阔。行文汪洋恣肆,瑰丽诡谲,意出尘外,乃先秦诸子文章的典范之作。庄子属...
儒学研究 | 冯兵:性本自然,心生善恶——荀子是人性“自然”论者
夫薄愿厚,恶愿美,狭愿广,贫愿富,贱愿贵,苟无之中者,必求于外。故富而不愿财,贵而不愿势,苟有之中者,必不及于外。用此观之,人之欲为善者,为性恶也。今人之性,固无礼义,故强学而求有之也;性不知礼义,故思虑而求知之也。然则生而已,则人无礼义,不知礼义。”(《性恶》)...
礼法之治:传统良法善治方略钩沉
儒家的“治法”要靠君子来施行,法家的刑罚要靠君主的威势来推行(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他们的法律价值观相同,法的思维方法也无二致。先秦儒家与法家的区别,在君主主义上只有程度的差异,没有本质的不同。法家的“以法治国”云云,从其法思想的体系上说,本质上也是人治论,而且是君本位的绝对君主专制主义的极端人治论。相比而言,先秦儒家...
先秦儒家最后一位大师-荀况的教育思想
在先秦儒家诸子中,荀子是最为提倡尊师的,荀子把师提到与天地、祖宗并列的地位,他将教师视为治国之本。荀子以为,教师参与治理国家是通过一个中介实现的,那就是他的施教,有无“师法”,对人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这是因为教师是礼义的化身,他们提纲挈领地掌握着仁义的准则、先王的规矩,所以,师法是始礼义转化为每...
晚清中国,告别“万历十五年”式的传统儒家道德治国
本书认为清末修律中的“礼法之争”,从文化上说,是传统法文化与外来法文化之争;从制度上说,是旧法与新法之争;从思想上说,是家族伦理与个人自由权利之争。有论者认为,这场礼法两派的论争,虽然以法理派的退让和妥协而告终,不但新刑律中加入了大量有关纲常名教的条文,而且沈家本也不得不辞去修订法律大臣的职务。
推故而别致其新——透过秦朝司法制度探寻中华法治文明的演进
在刑罚的适用方面,秦律接受并继承了先秦儒家学说中的一些原则,如礼法统一的思想;采纳齐人邹衍的阴阳五行学说,“推终始五德之传”,因而“事皆决于法”。还形成许多进步的刑罚理念,如承袭《礼记》《周礼》的传统,对未成年人“虽有罪不加刑”;依照《尚书》对自首者,只要其彻底交代罪行,“时乃不可杀”;继承《...
如何破解德治、法治的二元对立?“德性的法治”可以实现吗? | 荆雨
在先秦儒家德与法相互补充、相互协调主张的基础上,现当代学者亦提出德与法有机融合及“德性的法治”观念。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法是适应社会复杂化进程及富国强兵的现实需要而采取的治国方法;从政治思想发展的逻辑看,法是为实现“公”、反对“私”而施行的政治主张,具有普遍性、客观性与公正性的精神实质。在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