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涟水县文博苑小区5幢202室)
2020年9月15日 -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朱彪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涟水县文博苑小区5幢202室不动产证明遗失,证明号为苏(2016)涟水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18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特此声明。声明人:朱彪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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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彪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涟水县文博苑小区5幢202室不动产证明遗失,证明号为苏(2016)涟水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18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特此声明。声明人:朱彪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