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令丨实名曝光,八人被霞浦法院“限高”!
霞浦法院限高令为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本院依法对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请广大群众对以下被执行人予以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593-8873649。2024年10月18日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责令以上人员不得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
实名曝光!8人被霞浦法院“限高”!
8人被霞浦法院“限高”!(原标题:实名曝光!8人被霞浦法院“限高”!)霞浦法院限高令为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本院依法对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请广大群众对以下被执行人予以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593-8873649。2024年10月18日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
携手共筑金融安全防线 | 霞浦法院会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霞浦监管...
为进一步深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促进霞浦金融市场稳定有序发展,近日,霞浦法院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霞浦监管支局召开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座谈会。座谈会上,立案庭庭长林如婷介绍了近年来涉信用卡纠纷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金融类案件的诉前调解与审判工作情况,并阐述了法院在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
霞浦县人民法院向县政协通报上半年工作情况
霞浦法院福建霞浦法院官方澎湃号2024-09-1310:26福建9月12日下午,霞浦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承稳受吴杰院长委托,向政协第十五届霞浦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报法院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并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报告指出,今年以来,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县政府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
亲戚借款纠纷终理清 ——霞浦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二十多年的借款纠纷...
近日,霞浦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顺利为霞浦两位六十多岁老人化解一场延续二十多年的借贷矛盾。据了解,原告郑某花与被告郑某庄是堂嫂、堂小叔子关系,2002年,被告郑某庄以帮原告郑某花办理银行贷款为由,从郑某花的贷款7万元中借款3.6万元,并出具欠条载明借款相关事项。郑某庄借款后,郑某花屡次口头...
福建法院新闻速递 | 一周概览【2024.9.2-9.8】
9月5日,霞浦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灵犯诈骗罪一案(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霞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杰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群力出庭支持公诉。永春法院联合永春县检察院、公安局召开刑事审判研商会9月3日,永春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召开刑事审判研商会,就刑事审判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会商,共同研判涉卡类犯罪、...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 霞浦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诈骗案
“现在开庭!”9月5日,随着一声威严的法槌敲击声,霞浦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灵诈骗一案。该案由霞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杰担任审判长,霞浦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群力出庭支持公诉。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2月至3月间,被告人黄某灵利用其在李某巍经营的霞浦县某食品商行业务员身份,向霞浦县盐田乡、溪南镇、下...
欠款300元不还,霞浦金某某被告上法院
近日,霞浦法院执结一起执行标的仅300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据悉,原告马某某与被告金某某系同事关系,2021年金某某以资金紧缺为由向马某某借款人民币300元,经多年催讨,金某某拒不还款,无奈之下,马某某将金某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金某某应偿还马某某借款300元。因金
霞浦县人民法院关于霞浦县首批 一、二星级志愿者拟推报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霞浦县首批一、二级志愿者认定工作的通知》(霞委宣联[2024]7号)要求,我院拟推报兰小方等10位同志参评霞浦县一、二星级志愿者,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霞浦县人民法院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4月29日原标题:《霞浦县人民法院关于霞浦县首批一、二星级志愿者拟...
霞浦法院开展“以案释法 护未成长”进校园宣讲活动
随后,法官与学生们进行现场互动问答环节,大家纷纷踊跃举手提问,法官耐心解答了学生们提出的法律问题。学生们均表示本次宣讲活动受益匪浅,今后会把学习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到生活中,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青少年。下一步霞浦法院将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学习法律知识,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