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粉碎机】有纳税人收到税务稽查通知?当地回应
11月6日“天津滨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全文如下尊敬的纳税人:近日,部分纳税人反映收到滨海新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抽查工作的不实信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对此,滨海新区税务局严正声明:滨海新区税务局未以任何形式向纳税人缴费人发送税务抽查工作的短信、邮件等信息,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高警惕、注意防范,...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延续实...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公告结束后,地级以上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确定的参保单位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于新周期开始10日前通过信息系统发送给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同级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按照确定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征收参保单位失业保险费。第十六条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实行按月申报制度,用人单位于每月申报期内自行申报当月参保人员增减变化和应缴纳的失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
豫人社办〔2024〕47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
最近收到税务局这条提示短信,怎么回事?!
一、短信提示尊敬的纳税人: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如您单位截至所属期2023年12月仍有加计抵减期末余额,不得继续抵减。二、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2024年短信验证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2024年短信验证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6636号中海广场8层8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www.e993.com)2024年11月9日。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2024-DLGK-C0008-B00...
税务局短信提醒:您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超额!如何处理?
如果您收到了上述短信,需要与其他纳税人分摊扣除额度的,请自行协商并确定扣除比例后,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查看并修改。政策提示:1.按照《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
注意!近期收到这种短信,别慌!海南省税务局提醒→
操作方法: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服务”按钮,再点击申报信息查询中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然后选择对应的年度并找到短信提醒中提示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逐个点击。如确认超比例,点击“作废”或“修改”进行操作即可,作废意味着本人相关年度不再享受该项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扣除由他人享受;如选择的是“修改”,应...
个人所得税汇算服务与风险提示十三案例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税务机关不会在短信或者非官方软件中请纳税人提供银行账号等有关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者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个人中心—我要咨询留言咨询解决。案例三陌生链接莫点击,信息被骗悔莫及近日,纳税人小孙收到了一封网络邮件,宣称税务总局制发了个税汇算清缴通知“可以根据...
【防骗提醒】注意!谨防这些虚假“税务稽查通知书”
《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检查通知书》或《税收风险应对通知单》等进行实地核查在接到“随机抽查”电话难以辨别真假时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实请提高警惕谨防被骗识别诈骗有妙招切实做到“五不要”01不要轻信陌生信息对于不明来源的电话、短信、邮件等,务必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对方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