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课堂】协议离婚后,一方拒绝交付协议约定的赠与房屋...
回答:实践中,经常出现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拒绝交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屋的情形。对此,赠与方的理由往往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之规定,主张可以无条件撤销赠与。赠与方的观点是不对的。其理由在于,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的约定并不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赠与...
【“花”式说法】房产赠与办理过户后,赠与权人还可以撤销赠与吗?
只要具备前述三项事由,无论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赠与的财产是否已交付,也无论赠与是否具有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均可以撤销赠与。从这两种撤销权的条件可以看出,享有法定撤销权的赠与人可能同时享有任意撤销权,但享有任意撤销权的赠与人(在缺乏法定事由时)通常不享有法定撤销权。任意撤销赠与与法定撤销赠...
财富管理|老人将房产赠与女儿却被转手出售!房子还能要回吗?
张老太太在法庭上坚持自己的立场,她表示当初将房子赠与女儿并非无条件的,而是带有明确的义务——女儿必须履行赡养义务,并确保自己在房子里享有永久居住的权利。然而,女儿在过户后迅速将房子挂牌出售,这一行为显然违背了双方的约定和母亲的期望。北京房山法院受理了此案,并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向北京市第二中级...
美国私人财富管理协会|夫妻间以生育为条件的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更何况,系争房屋实际上是他与父母共有,他无权自行处分。即使法院认为合同有效,他也拥有任意撤销赠与的权利。3、法院裁判本院认为,关于本案原告所依据的2016年12月2日签订的《协议书》第2条效力问题,存在争议。被告方主张,生育应为夫妻双方的共同权利与义务,不应作为合同交易的条件。因此,他们认为此《协议书》...
夫妻间以生育为条件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
2016年12月2日,倪皓、王子慧签订《协议书》,载明:1.男方如在婚内背叛双方感情,出现第三者(包括但不限于:与第三者确立恋爱关系、对第三者给予未经女方同意的经济援助、与第三者婚外同居等),则男方将系争房屋无条件赠予女方。女方如在婚内背叛双方感情,则以法院判决为准。2.女方一旦为男方产下子女,男方同意...
江西南昌启动住房“以旧换新”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
央广网南昌8月2日消息(记者胡斐实习生王钰)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市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7月31日,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www.e993.com)2024年9月8日。该政策旨在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过渡和升级,并借鉴了外地的成功经验。
【普法课堂】 | 以生育为条件的夫妻间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
12月2日,倪某甲、王某某签订《协议书》,载明:1.男方如在婚内背叛双方感情,出现第三者,则男方将系争房屋无条件赠与女方。女方如在婚内背叛双方感情,则以法院判决为准。2.女方一旦为男方产下子女,男方同意将案涉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上添加女方为共同权利人,并将系争房屋50%所有权赠与女方。
江西南昌启动住房“以旧换新”|房源|新房|租赁|江西省|商品住房...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过渡和升级,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与对象1.居民已取得南昌市范围内城镇住房不动产登记的,且该房产无法律纠纷,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同时,居民或家庭主要成员...
丈夫求子心切,承诺生子即送半套房,引发房产之争:法院如何裁决
2016年12月2日,双方又签订了一份《协议书》,规定如果女方为男方生下子女,男方将把系争房屋的产权证上添加女方的名字,并赠予女方该房屋50%的所有权。同时,如果男方婚内出轨,系争房屋将无条件赠予女方。2017年1月10日,系争房屋的产权被登记在倪某甲一人名下。2017年1月21日至3月2日,倪某甲与父母(倪某...
恋爱期间的小额馈赠不是彩礼 北京一男士诉请分手女友返还“爱情...
法院审理后认为,潘先生与汪女士恋爱期间无偿向汪女士转账以及购买物品,双方之间存在赠与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潘先生虽主张其以结婚为目的向汪女士赠与财物,该赠与合同为附条件合同,现该条件无法成就故要求返还赠与财物,但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