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父母参与建设的宅基地房屋分割案例解析,北京房地产律师解析
虽然宅基地申请人为赵建国,且双方对出资大小存在争议,但从赵晓菲、孙明的婚约以及该宅院土地使用者为赵晓菲以及民俗等事实考量,可以认定H号院房屋系给赵晓菲所建,赵建国、林秀兰夫妇只是帮助赵晓菲建房。故法院认定H号院北房六间、东房两间归赵晓菲所有,不能析产分割和继承。双方争议的B号院土地使用者登记于赵建国...
1999年后城镇居民使用宅基地不予确权登记
对于这种情况,这位负责人指出,因宅基地属于农民的福利性待遇,但对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城镇居民和华侨)因转让、赠与房屋以及经政府审批建房等方式占用宅基地的,《通知》认可其合理性,分1982年前、1982年~1999年两个历史阶段,规定了确权登记的政策。“因为1999年国办发文禁止城市居民再以自行建造或购买的方式获得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管理将出新规,以后怎样使用宅基地?抢先看
针对农村存在的以出租名义变相买卖宅基地的情况,新规规定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出租租赁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若合同签订超过此期限,超过部分将不被承认。同时,明确宅基地使用权的互换、转让、赠与范围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这既规范了宅基地的租赁市场,防止长期变相买卖行为的发生,又保障了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的...
【以案说法】可以向村集体以外人员出售宅基地房屋吗?
基于“房地一体”原则,转让农村房屋必然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房屋买卖需慎重,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房屋的行为被认定无效,产生的损失将难以弥补。转载:...
父母宅基地拆迁,安置房屋被私自登记在子女名下,老人能否要回
本院认定因该协议上没有林女士的签字,赵某峰也并未提交林女士和吴某坤作出的放弃拆迁利益或赠与的意思表示,因此该分家协议中涉及处分林女士和吴某坤的财产份额的部分无效。裁判结果一、坐落于北京市大兴区A,B号房屋两套归林女士和吴某坤共同所有,赵某峰和吴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林女士办理上述房屋登记过...
奉法??思进 | 父母去世后遗留下来的宅基地使用权,子女能否继承?
简单来说,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分为两种情况,若宅基地上尚未建有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被单独继承;若宅基地上已经建有房屋,基于“地随房走”“房地一体”的原则,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发生继承,该继承实际是继承宅基地上面所建的房屋,而非地块(www.e993.com)2024年11月27日。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与集...
涉通州360村宅基地!事关11万户住宅、院子的“大红本”,连发5大招标!
宅基地权利人应以家庭为单位提交户籍材料、权属来源材料,权属来源材料包括已经取得的宅基地批准文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红本)、建设用地批准证明材料、房屋批准材料、规划建设批准证明材料、宅基地(房屋)相关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继承等)协议或合同及其他房屋土地相关资料。乡镇、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
【新火·启明】同村买卖宅基地是否违反“一户一宅”原则?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城市进行时 | 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你了解多少?
从法律规定看,宅基地使用权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能得到了明确和体现,而宅基地的处分权能,则不甚明确,但从法律的相关条文内容看,则有隐含宅基地的处分权能之义,只不过该条文规定是通过反向禁止的方式予以体现。比如,《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普法课堂丨老人将房产赠与儿子,女儿能拒绝赡养吗?
张某原系某村某宅基地使用权人,该宅基地上房屋拆迁后,张某将其拆迁安置房屋赠与儿子。两个女儿均以张某已将房屋赠与儿子为由,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请。裁判结果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义务。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