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讲清!仲裁与诉讼有什么区别?如何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但如果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02当事人就仲裁协议效力问题难免有不同认识,从法律上由人民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加以确认,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仲裁程序提供司法的监督与支持。申请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提出异议应...
能否以合同上的签名非本人所签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客帝国
如当事人非因自身原因未参加仲裁庭审,则可在撤销仲裁裁决案件中,通过申请司法鉴定认定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上的签字非本人所签,并以当事人之间不存在仲裁协议为由,申请撤销撤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应予支持。案情简介一、宜信公司与绿鑫蕊合作社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附属文件约定,绿...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又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不能视为已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应告知其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对于当事人在撤回申请后,再次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经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裁决或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后,人民法院可以受理。15.当事人申请仲裁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
依照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法施行前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设立的仲裁机构应当依照仲裁法的有关规定重新组建;未重新组建的,该仲裁机构至1996年9月1日终止;新的仲裁机构由依法可以设立仲裁机构的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为了落实仲裁法上述规定,认真做好重新组建仲裁机构工...
仲裁因客观原因缺席,被按撤诉且无法重新仲裁,仍可起诉一审
也即,仲裁并非一锤定音,假设确实由于客观原因,导致申请人一方无法到庭,被仲裁委按撤诉处理,重新申请仲裁也被告知不予受理的,此时不要气馁,还可以尝试继续起诉一审。在参加一审庭审时,需要向一审法庭陈述仲裁未能到庭的合理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据。2.一般情况下,二审诉求不能超过一审诉求,但对方同意在二审中处理的例外...
专访商事与国际仲裁专家王宇清:处理仲裁案件要根据不同司法管辖区...
例如,新加坡上诉法院在“CEFvCEH[2022]SGCA54”案中部分撤销了涉及马来西亚一家钢厂的国际商会(ICC)的仲裁裁决,理由是仲裁庭对损害证明采取了“灵活的方法”(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法院认为是违反了正当程序(DueProcess)。印度尼西亚法院则倾向于根据印尼的法律来审查当事人的撤裁申请,法院不太可能在损失量化的问题上与仲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十八、将第七十九条改为第八十六条,修改为:“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判指南(一)
相关权利人根据异议裁定中的告知选择救济程序的,法院审查(审理)后发现法院告知错误的,已进入复议程序的,撤销执行异议裁定,发回重新审查;已进入执行异议之诉程序的,裁定驳回起诉,相关权利人申请复议的期限从裁定送达之日起重新计算。3.不得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权利类型案外人基于以下权利提出执行异议的,不应依据《...
陆欣梓 何隽铭|部分裁决在我国撤销与不予执行的实证研究
临时措施可以通过决定、指令、中间裁决或者以其他方式作出……前述临时措施作出后,经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庭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决定修改、中止或者解除临时措施。”据此,相关规则中虽然并未直接说明二者的区别,但结合上述条款表述可以得出,两者性质存在差异,部分裁决适用于案件实体判断,而中间裁决则适用于临时措施等程序...
...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
内地人民法院就已经作出的判决裁定再审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审查核实后,中止认可和执行程序。经再审,维持全部或者部分原判决的,恢复认可和执行程序;完全改变原判决的,终止认可和执行程序。第二十一条被申请人在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均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分别向两地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