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套房,2024年第四批南宁人才公寓开始报名
人才公寓租赁合同由人才公寓主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期限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剩余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未取得实物配租的选房人员抽选房号后,应当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与运营管理单位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城投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原已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选房人员抽选...
...第二次南宁市本级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申请...
线上申请的,主申请人可以通过市住建局微信平台(“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邕有家”微信公众号)提出申请;线下申请的,主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到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由工作人员指导其通过市住建局网站平台提出申请。五、货币补贴申请材料(一)本市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申请货币补贴需要的...
...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工作的...
一、已取得南宁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配租的本市农村家庭和个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的主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提供住房租赁备案材料。(一)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
广西南宁调整公租房申请条件
线上申请的,可以通过南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提出申请;线下申请的,可以到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指导办理。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
速看!南宁公租房申请条件有调整→
申请方式为方便群众、提高工作效率,《新细则》明确申请公租房保障资格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线上申请的,可以通过南宁市住建局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平台提出申请;线下申请的,可以到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乡镇街道办提出申请,由乡镇街道办指导办理。原标题:《速看!南宁公租房申请条件有调整→》...
南宁市调整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申请公租房部分条款和内容
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旧细则”)部分条款和内容进行修改完善,起草了《南宁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新细则”),对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申请公租房保障资格条件、申请程序等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明确了收入要求,优化了社保条件,完善了申请...
央行将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并入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中管理 URI
在符合承租单位需满足注册地未迁出宝安区、未欠缴租金、未违反相关规定等特定条件下可申请续约。续约申请需提交包括企业配租住房续约申请表、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提交复核申请。值得注意的是,存在欠缴租金情况的企业将被暂缓续签工作。杭州:临安区收购一批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单...
5.16早看点|合肥:买房可全家落户,购房最高享10万元补贴
通知提出,实施购房补贴。2024年5月15日(含15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凡在合肥市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给予总房价1%的购房补贴;二孩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家庭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总房价1.5%的购房补贴;新市民、进城农民、城市公共服务人员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总房价2%的购房补贴等,以上补贴标准,单套...
...局关于印发《南宁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资格审核适用本细则。本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是指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非低收入...
552套房源!南宁新一批公租房来了→
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按照申请家庭保障资格核准通过时间顺序确定,因批量审核在相同时间核准保障资格的,按资格编号顺序确定。(二)优先规则1.优先配租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令7号)、《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南住建规〔2019〕11号),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优先给予实物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