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新居民服务中心召开新市民“积分购房补贴、积分住房租赁...
3月6日,区新居民服务中心召开瓯海区新市民积分购房补贴、积分住房租赁补贴业务培训会议,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开发区)新居民服务中心负责人、业务经办人、区新居民服务中心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议。会上,中心服务科负责人重点围绕《瓯海区新市民积分购房补贴、积分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文件进行详细解读,并对申请标准、...
最高补贴15000元!如何申请看这里→
答: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到所在镇(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申请。之后可通过“温州市幸福颐养超市”线上申请。申请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家庭需提交以下材料:1.老年人身份证、户籍信息;2.拟进行适老化改造的住房信息(如房产证、房屋产权人同意书等)。
温州瓯海:多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最高补贴购房款30万元
瓯海户籍二孩家庭按购房款(购房发票金额)3%给予补贴,三孩家庭按购房款(购房发票金额)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瓯海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夫妻双方仅享受补助一次,不可重复享受。细则规定,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的瓯海户籍二孩、三孩家庭需在取得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后3个月内向区住建局提出申请,逾期视...
瓯海发放首批多孩家庭购房补贴
“若市民有意向购房换房且满足相关条件的,可以马上申请多孩家庭购房补贴。”瓯海区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说,此次购房补贴方式遵循“先落户、再网签、后补贴”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符合二孩或三孩政策的购房者及相关家庭成员先按照规定落户瓯海区,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审核无误后补贴款项将转入申请人市民(银联)卡。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发布
一是加大无房租赁提取支持。缴存职工家庭无房申请租房提取的,每月可提取额度由1400元提高至1600元。缴存职工租赁保障性住房的,可依据实际支付租金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未满35周岁(非温州地区户籍)的新市民、青年人家庭无房申请租房提取的,可按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时实际月缴存额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长提取...
注意!文成这项公积金补贴申报开始啦!
申请对象及条件在文民营企业招引2020年9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来文、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依法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公积金补贴(www.e993.com)2024年11月7日。补贴标准为上一年度实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缴纳部分的2/3,每人每年补贴不超过3000元。
周资讯 | 金融工具创新再突破,首单住房租赁持有型不动产ABS获受理
4月12日,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2024年,安徽省计划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7.68万套(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2.08万户;城市危旧房改造2351件,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10.51万套。据悉,截至3月底,安徽省已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57万套(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0.62万户,全省城市危旧房启动改造...
强城行动开局说|温州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叶伟琼:建好房子,让...
继续完善以配租型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稳步推进人才住房常态化配售配租,并研究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租房和工业项目增建宿舍型保租房的项目审批政策,协调落实保租房民用水电价格、税收减免、金融支持等政策,计划全年新建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62万套(间),市区发放人才住房补贴6379万元,助力温州成为青年...
关于印发《温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1.《温州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拥有车辆(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的,须提供车辆购置税发票复印件一份(二手车辆须提供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复印件一份)。
温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下周开始申请
温州网讯昨天,市住建委发布通告称,8月10日至9月9日(节假日除外),市区符合申请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申请2015年度的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已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无需重新申请。此次申请对象为温州市区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