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人债务加入纠纷的裁判观点解析(二)
(1)《民法典》第552条已明确规定债务加入成立后,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在外部责任承担上,第三人仅是一定范围内承担连带债务,即可能仅是部分责任承担上的连带。(2)在债务加入的情形,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履行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
第三人“闯入”,谁来还钱?——文昌法院还原一宗债务追索纠纷的事实
债务加入略不同第三人代为履行不同于债务加入。其区别在于:(1)第三人的意思表示:债务加入的情况下,第三人有加入原债务的意思表示,或者是向债权人明确表达意愿履行原债务且愿意作为债务人加入到原债权债务关系当中。(2)法律地位:代为履行的第三人并非债务人,债务加入的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人向债权人承诺为债务人偿还债务,该承诺是债务加入还是保证?
二是在债权人不免除债务人债务的基础上,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第三人作为新的债务人加入该债权债务关系中承担债务;三是将债务加入的情形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四是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下,第三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
以案释法丨第三人向债权人承诺为债务人偿还债务,该承诺是债务加入...
二是在债权人不免除债务人债务的基础上,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第三人作为新的债务人加入该债权债务关系中承担债务;三是将债务加入的情形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四是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下,第三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
最高院:债务加入还是担保?应做有利于第三人的解释,认定为担保
最高法院:第三人意思表示不明确时,应认定构成保证还是债务加入?应作利于第三人的解释,认定构成保证。阅读提示:在实践中,第三人为担保债权实现往往向债权人作出一定的意思表示,但其担保意思不够明确,一旦涉诉,各方往往会就第三人法律地位起争议。在这种情形下,应对第三人的意思表示作如何理解?应认定第三...
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加入的区分认定
债务加入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合同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后,与债务人共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www.e993.com)2024年11月2日。对第三人而言,债务加入抑或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定性涉及其是否应作为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在审判实务中至关重要。对于第三人虽有实际还款行为,但没有债务加入的明确意思表示的情形,不能仅凭第三人的实际还款行为来推定其有...
精品工程|债务加入人实际履行债务后是否有权对债务人进行追偿?
该司法解释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第三人加入债务并与债务人约定了追偿权,其履行债务后主张向债务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没有约定追偿权,第三人依照民法典关于不当得利等的规定,在其已经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范围内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加入债务会损害债务人...
最高法院:不得以第三人债务加入为由追加为被执行人
执行中,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书面承诺加入债务,申请执行人据此向执行法院申请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但该第三人向执行法院明确表示反对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不属于第三人向执行法院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的情形,依法不得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研究室负责人就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答...
一是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诉讼第三人问题。原《合同法解释一》第27条至第29条规定了债权债务转让纠纷中诉讼第三人的列明问题。这一规定有利于人民法院准确查明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公正裁判。因此,解释沿用了上述规则,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作了修改完善,分3款在第47条中规定。
最高法院 陈龙业:债务加入人追偿权的体系化证成与适用
但是对于债务加入的法律后果,该条仅规定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而在第三人与债务人的关系上,对于第三人履行债务后是否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以及第三人和债务人之间关于连带债务承担有无具体份额等问题,未再作进一步规定,理论和实务中对此也有较大争议。这也给审判实务中正确理解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