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对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时任天安财险总裁高焕利,全面负责天安财险经营管理,知悉、参与上述事项,且在天安财险2018年、2019年财务报告上签字,其行为与西水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是西水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天安财险财务总监、副总裁、财务部负责人张祥祯,知悉、参与上述事项,组织编制天安财险财务报告,...
获批!申能财险受让天安财险保险业务
与此同时,在这次违规事件中,天安财险原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郭予丰、原总裁高焕利、原财务总监及副总裁张祥祯,以及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马淑伟均牵涉其中,并负有直接责任。监管部门对郭予丰和高焕利各处以210万元的罚款,对张祥祯罚款120万元,对马淑伟罚款20万元。同时,郭予丰、高焕利还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加上对西水...
天安财险终局:以高管集体受罚收场,保险业务由申通财险受让!
在以上违规行为中,天安财险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郭予丰,原总裁高焕利,原财务总监、副总裁、财务部负责人张祥祯,原董事会秘书、副总裁马淑伟涉列其中,并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此,监管对郭予丰、高焕利分别罚款210万元,对张祥祯罚款120万元,对马淑伟罚款20万元。同时,郭予丰、高焕利还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02金监...
天安财险多位原董监高遭重罚,时任总裁竟以精神病为由辩护!
对西水股份、郭予丰、苏宏伟、田鑫、杜业勤、高焕利、张祥祯、马淑伟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内蒙古证监局表示,综合上述三项违法事实,对郭予丰给予警告,并处以210万元罚款;对高焕利给予警告,并处以210万元罚款;对张祥祯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田鑫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杜业勤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
天安财险母公司被开罚单:处罚企业750万 两位高管市场禁入
东方资讯消息,日前,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披露重要合同、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被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基于西水股份相关违法事实及当事人具体情况,对郭予丰、高焕利、张祥祯、田鑫、...
天安财险母公司西水股份退市两年后受处罚,公司及多位高管合计被罚...
内蒙古证监局表示,综合上述三项违法事实,对郭予丰给予警告,并处以210万元罚款;对高焕利给予警告,并处以210万元罚款;对张祥祯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田鑫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杜业勤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苏宏伟给予警告,并处以35万元罚款;对马淑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共计725万元(www.e993.com)2024年9月18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号
高焕利、张祥祯、马淑伟在听证及陈述申辩材料中提出如下申辩意见:其一,未按规定披露重要合同违法行为已过行政处罚时效;其二,高焕利罹患精神病,缺乏相应辨认和控制行为能力,应当对其不予处罚;其三,分别对未按规定披露重要合同违法行为和2018年、2019年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法行为处罚,有违“事后不可罚”原则;其四,未按规...
西水股份等多名高管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处罚
对于2018年和2019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对西水股份处以60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高管如郭予丰、高焕利、张祥祯、田鑫、杜业勤分别给予警告和罚款。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的违法行为则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对西水股份处以10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
天安财产保险因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被告,8月30日在广州市...
企业注册资本1776375.177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759430.5472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宋荣中,任职企业2家,总经理为高焕利,任职企业2家。
最后一家“明天系”保险平台迎来新进展
2013年1月5日,洪波担任该公司董事长,高焕利担任公司总裁。此时,距离上一位董事长获批不过1年时间。2016年2月,天安财险注册资本扩张至125.30亿元。此次变更后,西水股份持股50.87%,成为控股股东。2015年天安财险投资收益突破百亿,高达105.24亿元,是上一年的6.88倍。2016年再次增加约74亿元至179.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