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未及时办理产权证、抵押登记,开发商是否继续承担阶段性保证...
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涉房屋虽未办理产权证,但已经办理了建筑物所有权登记,也进行了抵押预告登记,法院认定银行作为债权人已经取得抵押权,并享有对抵押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开发商不再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2019年12月,朱某因购买市区某楼盘的商品房,向某银行机构申请借款58...
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指南?
抵押人(土地使用者)在抵押期间仍享有土地使用权,但需遵守以下义务:按时偿还债务,不得擅自处分抵押物。在债权人的要求下,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信息。债权人则有权在债务未清偿时,依法处置抵押物以实现债权。五、抵押土地使用权的解除抵押土地使用权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债务人按时偿还全部债务。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以物抵债形式建设工程款优先权在执行程序中能否排除抵押权人执行
德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八条第1款规定了建设工程的承揽人因自己的报酬债权而享有在定作人的建筑土地上给予保全抵押的请求权,此项抵押权随登入土地登记薄始告成立。而日本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和第三百二十七条规定了不动产工程的先取特权,具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的权利。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513条也规定了承揽人的法定...
奉法??思进 | 抵押物灭失,抵押权能否实现
第五十八条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裁判要旨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项下的抵押物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灭失,且未获得赔偿金,主张对该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依法应不予支持。基本案情1998年至1999年12月期间,某农业公司先后三次向某银行定安县...
【以案释法】抵押权因抵押权人未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而消灭
法官说法:抵押权的目的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确保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为实现该目的抵押权对物的权能设置了限制,若对抵押权人行使权利的期限不予限制,将使抵押财产的归属处于长期不稳定状态,不仅不利于保护抵押人的合法权益,亦不利于物之使用和流通效能的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
芮法说法 | 警惕:未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的,抵押权消灭!
抵押权的目的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确保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www.e993.com)2024年9月16日。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既关系到债权人对担保物权实现的合理期待,又关系到抵押人对物的正当利用,如果允许抵押权一直存续,可能会使抵押权人怠于行使抵押权,使抵押财产的归属处于长期不稳定状态,不仅不利于保护抵押人的合法权益,亦不利于发挥抵押财产的经济...
《民法典》第423条(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的确定)
其重要意义在于:第一,保障债权人利益。债权一旦需要清偿时,如果不能将抵押权所及之债权予以确定,不利于债权的实现。抵押权的目的在于使得特定债权能够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最高额抵押权制度即便允许所担保的债权在一定期间内发生变化,但抵押权最终实现阶段担保的债权不确定时,债权人的权益则难以保障。第二,保障债务人...
某典当公司与黄某勇、黄某女典当纠纷案
申请人有权以被申请人黄某女所有的位于福建省连江县某单元的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对上述第1、3项债权以第二顺位抵押权人优先受偿;五、申请人有权以被申请人黄某女所有的位于福建省连江县某单元的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对上述第2、3项债权以第三顺位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六、案件...
《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之精选案例解析(二)
本案抵押物已办理了抵押权预告登记及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且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抵押预告登记失效等情形,某行西乡塘支行要求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于法有据,予以支持。故判决陆某某偿还某行西乡塘支行贷款本金496747.3元、利息24139.35元、罚息1171.18元等费用;某房产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民法典中物权编都有哪些内容?重点在这→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过去禁止抵押物转让存在弊端,以贷款购房要出售为例,提前还贷、解押、申请贷款、评估、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