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GC与著作权:北互AI文生图及广互AIGC平台著作权案业界评析
就涉案作品的权利归属而言,著作权法规定,作者限于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因此人工智能模型本身无法成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者。原告为根据需要对涉案人工智能模型进行相关设置,并最终选定涉案图片的人,涉案图片是基于原告的智力投入直接产生,而且体现出原告的个性化表达,因此原告是涉案图片的作者,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
AIGC与著作权:从两个“第一案”讲起
第二,作品需具备独创性,这包括独自性和原创性两个层面;第三,作品必须能以一定形式展现,这意味着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的表达形式,而非其内在思想;第四,作品作为智力成果,是人类智力劳动的产物,与体力劳动成果有着明确的区分。在明晰了上述定义后,我们再回到原先的问题:AIGC是否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这个...
7大模块,21个难题,关于著作权常见难点,都在这了!(附策略)
本次课程,王迁教授会基于著作权法修改后的内容,就著作权纠纷法律适用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深度解析,包括:邻接权、广播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专有权利等。邻接权适用难点邻接权保护的对象通常是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和广播。司法实践中,如何准确判断一个成果是否具备独创性,是否受领接权保护一直是一...
著作权基本知识
著作权法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权法中的财产权包括著作财产权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5.著作权包括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具体是:(一)发表权,即决...
李陶:欧盟《人工智能法》对我国著作权制度创新的启示
第一,责任主体方面,通用人工智能模型的提供者(Providerofgeneral-purposeAImodel)是著作权责任承担的主要主体。从通用人工智能模型概念的角度看,“通用人工智能模型”与“人工智能系统”是两个不同概念。[5]根据欧盟《人工智能法》第3条第(63)项的规定:“通用人工智能模型(general-purposeAImodel)是...
75号咖啡 | 网络著作权被侵犯怎么“刑”?——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
“以营利为目的”是侵犯著作权犯罪中主观构成要件的重要内容,也是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之一(www.e993.com)2024年11月2日。“以营利为目的”通常要求行为人实施犯罪是为了谋取经济利益;反之,若行为符合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不完全列举的12种“合理使用”情形,包括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报道新闻、学校课堂或科学研究使用等,即便未取得权利人许可,也不构...
使用背景音乐须向录音制作者付酬——从《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谈...
法定许可是对专有权利进行的限制。纵观2020版《著作权法》中有法定许可内容的条款,如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是对2020版《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财产权利中有许可禁止和获酬两项权能的专有权利“广播权”的限制。而如上所述,...
赵国庆|论虚拟数字人技术下生成内容的著作权法规制
如何认定生成内容的权利和进行权利分配是著作权法回应虚拟数字人技术的两个重要问题。认定过程中带来的挑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虚拟数字人的主体性。这一问题是人工智能生成内容问题的延续,虚拟数字人能否成为生成内容的著作权人?同时虚拟数字人技术又在问题之上增加了新的疑问,即虚拟数字人能否成为表演者权人?第...
郑森|论AIGC生成歌曲的著作权法规制
著作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作品及相关客体所享有的权利。著作权法中的侵权行为一定是实施了受专有权利规制的行为。因此当讨论一个行为是否侵权,必然先考虑这个行为受不受专有权规制。如果得出肯定回答方能继续探讨,否则到此为止。同样的,AI歌曲单纯被制作而未被公开“翻唱”传播,显然也并不能构成著作权法所控制的侵权...
“AI文生图著作权第一案” 引发的争议
(3)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了著作权侵权?在前面两个问题得到了澄清之后,第三个问题就比较容易分析了。法院指出:《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了作品的作者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而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将涉案图片配发在了自己的账号中的行为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