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也有人格权益,破坏墓碑需担责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明确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针对王小某提出的李某违法建造坟墓及要求李某迁出坟墓,法院经审理认为,即使李某在租赁的...
宜宾县村民蒋某死后“又死” 涉及家庭财产纠纷
也就是说,蒋某的母亲在蒋某死亡之后未实际主张权利之前死亡,蒋某的母亲应继承蒋某遗产并将继承权利转移给蒋某母亲的法定继承人,这继承人中便多了蒋某的兄弟姊妹;而如果蒋某的母亲去世在蒋某之前,则蒋某的兄弟姊妹不再享有继承权利。蒋某的死亡时间被人工后移,旨在直接将蒋某的兄弟姊妹排除在继承人之外,也就是剥夺蒋某...
洪涛谈技术政体与现代个体的消亡
有的只是试图劫夺国家的这个集团、那个集团,以及既渴望安全和秩序、又渴望权利和自由不受侵犯的与权力无争的散沙一般的普通民众。普通民众被明面上的国家之“网”捆住了手脚,暗中的“强者”便可以对他们为所欲为。将普通民众摒弃于治权之外,加剧了“国家”的被劫持状况,“国家”无异于站在“强者”一边,成为...
震惊!湛江一村集体林地被占为墓地,法院判决两年不执行!
于情,死者家属未经土地权属所有人同意,私自偷葬在权属人的土地上,不合情;于理,侵占别人土地,有悖风水影响等公序良俗,导致别人心里不安;于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令禁止实施土葬,于法不容。而遂溪县法院执行部门以该院判决未明确坟墓的“具体位置”和“坟墓迁移安置的场所”有悖于民间死者“入土为安”的公序良俗...
汪雄:从《刑法》第20条第3款的适用范围反思刑法的立法价值
因为严重贬损他人人格尊严或者亵渎人伦的不法行为,既没有危及人身安全,也很难定性为暴力行为,侵犯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的行为,只有在量刑时作为酌定减刑情节予以考虑,不能成为判断正当防卫的依据。从刑法教义学的角度来看,针对严重侵犯公民精神性人身权利的行为确实不适用特殊防卫。但是,我们还需要从立法价值的层面...
农村俗语“三树不能砍,砍了财气散”,是哪三树不能砍?有啥道理
二、坟旁树不能砍坟墓旁边的树木有着特殊的象征意义(www.e993.com)2024年10月28日。首先,这些树木能够保护坟墓不受太阳的暴晒,为死者提供一片凉爽的环境。其次,坟墓旁的树木也象征着后人们的靠山和庇护。比如松柏树,四季常青,寓意不朽。将松柏树栽种在坟墓旁边,寄托着让死者长眠不朽的愿望。
上海一对老夫妻坟墓被前女婿挖开,骨灰盒被取出泄愤!法院出手了
墓园报警后,公安机关拘留了张某。但张某坚称,只要不解决纠纷,就会继续破坏坟墓。宝山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率先启动了对于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即刻颁布了禁止令,要求张某停止相应的侵权行为,不得再靠近谭某父母的坟墓。“人死之后他还存有相应的人格的权益,死者享有安葬的权利。他的骨灰、他的墓碑都应该得到保护。”...
土地征收中祖坟征收遇到强征的问题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为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的侵权行为而遭受精神痛苦,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宪法对人的尊严的保护并不因死亡而立即终止。死者享有的坟墓不受侵犯的权利系从基本权利条款中导出。墓地作为生者祭祀先人之场所,是其宗教信仰自由、文化活动...
以案说法丨施工不慎损毁坟墓被诉 法院:死者的人格利益仍受法律保护
死者近亲属可作为当事人起诉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王雪羽认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死者不能作为诉讼当事人,但为保护其人身性质的权利,近亲属可作为当事人起诉。上述案件中,因施工造成刘家三兄弟父亲的坟墓损坏,对刘家三兄弟祭奠权构成侵害。我国法律虽未明确规定祭奠权,但对逝世亲人进行祭奠,以...
施工不慎损毁坟墓被判赔偿抚慰金,法院:死者人格受法律保护
死者近亲属可作为当事人起诉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王雪羽认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死者不能作为诉讼当事人,但为保护其人身性质的权利,近亲属可作为当事人起诉。上述案件中,因施工造成刘家三兄弟父亲的坟墓损坏,对刘家三兄弟祭奠权构成侵害。我国法律虽未明确规定祭奠权,但对逝世亲人进行祭奠,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