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记举报江秋莲诈骗五保户财产的几点疑问,有没有解?
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等相关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特殊权利,任何非成员都无权获得或变相获得宅基地使用权。非本村的江秋莲想继承宅基地房在法律层面很难突破的。当然了理记还提到一个信息:“在这44天里,江秋莲女士的儿子落户于此。“此信息或许也包含了江秋莲户口已经入户到五保户的户口上,毕竟...
德州妇女维权专场|保护妇女财产权利
她们是一线法律工作者,她们利用法律专长,努力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在农村,只有儿子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吗?离婚时没有主张的财产权益,离婚后还可以主张吗?丧偶媳妇改嫁就没有权利继承丈夫遗产吗?2024年10月12日上午,德州市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律师以及宁津县妇联的负责同志走进直播间,她们结合《民法典》、《妇女权益...
农村妇女外嫁,娘家的土地就真的和你没关了?千万别错过自己的权益
农村妇女结婚后虽然去了新居住地,但是户籍仍然在原村,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此时“外嫁女”仍然享有原土地承包权,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第二种情况,出嫁后户口迁入婆家村。“外嫁女”已经将户籍迁出,就不再是娘家村的成员,也不再享有娘家村的承包地权...
华资律所·陈秀云律师|外嫁女有没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继承权,妇女依法行使继承权,不受歧视。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登记,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上将享有权利的妇女等家庭成员全部列明。户口迁出的“外嫁女”虽然不再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其通过取得宅基地上房屋的...
亲属去世后家人想继承其名下土地被法院驳回
法院经审理认为,我国农村家庭承包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承包的,家庭承包经营户中部分家庭成员去世,由于户内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因此不发生继承的问题,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本案中,王某1主张继承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外嫁女”不能获得土地使用权?检察机关抗诉纠正错误行政裁定
最高检表示,“外嫁女”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据房地一体原则,在房屋自然存续期间,可以占用宅基地并办理确权登记,成为宅基地的权利人(www.e993.com)2024年10月16日。行政机关仅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颁发土地使用证,侵犯了“外嫁女”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以“外嫁女”与被诉宅基地登记行为不存在利害关系为由驳回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进行监督...
【普法进行时】子女能否耕种老人去世前承包的土地
因此,李某甲并非案涉土地的相关权利人,其无权要求张某腾退土地。李某甲主张其系李某乙的女儿,有权利继续耕种其父亲遗留的土地。对此法院认为,遗产系自然人死亡之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并非可继承的遗产。依据法律规定,李某乙承包的是耕地,耕地的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不能继续承包。故李某甲的...
【“鱼”法同行 · 案例】户口“农转非”后,是否还享有土地承包...
并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而不属于某一家庭成员,没有法律规定继承是取得此性质土地承包权的法定事由之一。当农户家庭享有村民资格的成员死亡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不能由其家庭的继承人继承承包经营权。作为家庭承包户内唯一承包经营权之人死亡后,其承包经营权被所在经济组织归于...
问法热线丨未分得家产,就能拒绝赡养老人?聚焦养老、继承纠纷,两位...
刘先生的女儿作为房屋继承人,有义务让渡居住使用权益,配合李女士办理居住权登记。问题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工作中受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黄女士是农村来城市打工的,2022年10月入职某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入职时57岁。前段时间在工作时,黄女士因为地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出院后,黄女士向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外嫁女”是否能继承宅基地?
席志国表示,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统一的30年,法律规定是用益物权,就属于人家这一户的权利,只要30年没有到期就一直享有这个权利。但宅基地只有通过继承它上面的房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张艳玲表示,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是以家庭户的名义来进行承包的,户的成员有死亡的话,其他家庭成员就继续承包,达到30年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