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司法部:不得限制辩护律师合理阅卷次数
为了保障律师权利,《办法》规定辩护律师提出阅卷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当时安排辩护律师阅卷,无法当时安排的,应当向辩护律师说明原因并在无法阅卷的事由消除后三个工作日以内安排阅卷,不得限制辩护律师合理的阅卷次数和时间。辩护律师可以带一至二名律师助理协助阅卷。律师发现案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等情况时,人民法院应当及时...
韩嘉毅:坚守完善《刑诉法》,保障辩护权实现控辩平等的修法建议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随时委托辩护人,无论是本人委托了辩护人,还是其亲友为其委托了辩护人,法律援助律师在确认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委托了辩护人后,应当立刻停止辩护工作,并且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委托的辩护律师提供帮助、做好衔接工作,包括介绍案件情况、移交案卷材料等。实践中经常出现法律援助律师与当事人...
刑事辩护各阶段,律师会见当事人有哪些大学问?
在肖律师办理的赵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中,笔者通过会见询问其刑事拘留时间、羁押时间,发现其在未被批准逮捕的情况下羁押已超过37天,又不存在精神病鉴定的情形,笔者后来向办案机关出具了此案存在超期羁押、要求变更强制措施的律师意见书,办案机关随后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三)了解具体案情及讯问情况肖律师在办理刑事...
完善阅卷权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自愿性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阅卷是律师全面掌握证据、行使辩护权的前提和基础,尤其在认罪认罚案件中,为提高办案质效并保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有必要...
法眼观澜 | 认罪认罚案件律师都能做什么?
1.利用辩护权最大限度获取案件信息侦查阶段尚不能阅卷,但是律师可依法向侦查机关了解案情、会见、调查取证并检索类似判例,从而最大限度获取案件信息。第一,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2018)》第38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
【学术研究】政治与法律 | 刘婉婷:我国被羁押人通信权制度困境与...
公民通信权在看守所内表现为两类权利主体的通信权:第一,《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的“律师通信权”,即辩护律师有权与被羁押人通信,但是《刑事诉讼法》未明确被羁押人的通信主体地位,以及法定机关限制律师通信权的理由和具体措施(www.e993.com)2024年9月21日。第二,《看守所条例》第28条、第32条规定的“被羁押人通信权”,即被羁押人有权与其...
认罪认罚从宽视域下刑辩律师主观能动性发挥之路径优化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表明,被追诉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的最早时间是其第一次被讯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但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为辩护人。那么审判程序前的辩护活动其应然能效是否得以充分发挥,辩护意见是否得到控诉机关接纳与尊重,都有待推敲检验。
京都释法 | 刑辩律师的调查取证技巧
由此,考虑到辩护律师的辩护权派生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而“沉默权”实际又是后者“辩护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故对辩护律师而言,尊重并保障当事人的“沉默权”(主要体现为当事人不因行使“沉默权”而承受不当的法律后果,如遭受非法取证等)则是辩护工作的应有之义。
企业合规 | 李奋飞:涉案企业合规中的“交涉性辩护”
当然,在与办案机关进行合规交涉的同时,辩护律师很多时候还应同步进行传统的刑事辩护工作。如在“企业家”被羁押的情况下,辩护律师需要及时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以便其在合规整改中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确保其在合规整改验收通过后得到从宽处理。再如,律师还可通过积极的辩护促使办案机关认定自首、立功、构成单位犯罪,或把犯罪...
刑辩律师的调查取证技巧
有鉴于此,本文拟在梳理调查取证权的特点及调查取证外延的基础上,结合刑事诉讼的流程、特点,立足个人辩护经验,从调查取证的逻辑路径、调取证据的主要类型,以及对相关取证工作的基本要求等方面,系统阐述我在刑辩律师调查取证上的心得、体会。一、关于调查取证权的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