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均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把我除名了,我该怎么办?
公司股东均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把我除名了,我该怎么办?《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公司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的,可以载明缴纳出资的宽限期;宽限期自公司发出催缴书之日起,不得少于六十日。宽限期届满,股东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可以向该股...
有限公司小股东如何让大股东退出公司?
综上,小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失权制度”和“股东除名制度”来实现让大股东退出公司。
公司股东不得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具有股东资格
如公司因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要对其除名,需经催告、召开股东会议形成决议等程序。2.(2022)沪02民终286号:对于股东未出资或抽逃出资,公司法提供了催缴出资、权利限制、股东除名等一系列救济途径。公司认为未出资股东不具备股东资格的,应以除名决议的形式进行,不得提起消极股东资格确认之诉,要求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不具备股...
晓虞兴企|常熟市人民法院衔接适用新公司法典型案例
股东除名系违背被除名股东的意愿而剥夺其在公司的权利,无需征求被除名股东的意见,相关决议经公司另一股东表决同意,股东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章程及公司法规定,故该决议对公司产生拘束力,张某丧失股东资格。对于张某所认缴的出资,某金属公司不愿意缴纳出资也未有第三人愿意缴纳出资,故法院支持某金属公司的诉讼请求,...
文丰研究 | 新《公司法》背景下出资责任纠纷研究
(1)债权是否真实、合法;(2)债权出资要依法进行评估作价;(3)债权出资要履行必要的股东会决议程序;(4)债权出资应当将债权转让至公司,债权转让的程序要合法;(5)由于债权实现存在不确定性,可以在投资协议中明确债权出资无法实现时的违约责任,或者提前要求股东提供相应的担保,从而更好的保护其他股东、公司及债权人的利益...
人民法院案例库:公司决议纠纷裁判要旨汇编(8则)
8.公司与股东不得自行约定股东除名的条件参考案例某智慧水务(深圳)有限公司诉上海某泵业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2024-08-2-270-005/民事/公司决议纠纷/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2021.12.20/(2021)沪0116民初14414号/一审裁判要旨股东除名是强行剥夺公司成员股东身份的行为,...
新《公司法》公司纠纷相关法律问题浅析
现行《公司法》并未直接规定股东除名或失权,针对股东全部未缴纳出资或抽逃全部出资情形,《公司法解释(三)》规定了股东除名制度。新《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和第一百零七条新增了股东失权规则,即股东如未对公司出资,将导致丧失股权,是对股东除名制度的重大发展。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可以向所涉股东发出失权...
公司解散纠纷案件要素式审判指引(试行)|至正研究
一般情况下,股东存在瑕疵出资问题并不影响其提起公司解散之诉的行权资格,除非公司已就该股东履行法定除名或限制表决程序。股东是否已履行出资义务系各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独立于公司解散法律关系,存在瑕疵出资问题的股东应依约、依法对其他股东或公司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而提起公司解散之诉系股东针对经营...
排除无表决权股东后须达到规定的通过比例,否则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2014年5月5日,凯发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解除张雁萍、李长国的股东资格,并将相应的股份转给臧家存。后经法院判决,因该股权转让协议中张雁萍的签字不真实,确认该股权转让协议无效。2015年10月28日,凯发公司召开董事会,决议向张雁萍送达《催告返还抽逃出资函》,该函称:因张雁萍于2008年1月4日增资后,随即于1...
王红霞:新公司法股东失权制度检讨|浩略法学
国内学界关于股东失权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2011年“《公司法》司法解释(三)”颁布后为第一阶段,聚焦于股东除名、股东失权的辨析与比较法研究,以及对司法解释相关条款的检讨。2021年《公司法》“一审稿”发布后,学界对股东失权制度再度关注,研究着重于明确股东失权与股东除名的关系、股东失权的适用范围、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