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与其他法律关系纠纷的界定与处理
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应对当事人之间的借贷合意及出借款项的实际交付进行审查,对名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实为合伙、买卖、股权转让、融资租赁等法律关系的,债权人以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债权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债权人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后,按其他法律关系审理,债权人坚持不变更诉讼请求的,裁定驳回起诉。
西宁市法官协会召开全市法院典当纠纷案件审判业务研讨会
西宁市法官协会会长、西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德祥参加了会议,各基层法院民事审判部门负责人及法官代表、西宁中院参与民事案件审判庭室的负责人及法官代表参加了研讨会。研讨会围绕典当合同效力认定问题、典当合同与民间借贷合同及金融借款合同的区别、典当合同约定的息费应否调整及如何调整、绝当后息费及违约金能否支持...
某典当公司与黄某勇、黄某女典当纠纷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只要典当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典当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典当合同属合法有效合同。关于典当综合费的问题。典当综合费用是典当行业特有的概念和制度,仅适用于典当行业。在其他借贷法律关系中没有这个概念。根据《典当管理...
全国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本金纠纷的指导意见合集
《民间借贷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8%利息从银行借款,转借收24%……合同无效!民间借贷警惕护好“钱袋...
同时,相关案件中,自然人主体之间的借款用途不再以抚养赡养、教育医疗等基础生活支出为主,约八成的自然人间借贷用于商业投资、资金周转、开发经营等发展经营性支出。值得注意的是,据孙玲玲介绍,随着民间借贷行为从传统型向经营型的转变,民间借贷关系往往与投资理财关系、买卖关系、典当关系等民商事法律关系相互交织...
超八成涉案款项大于10万元,民间借贷如何护好“钱袋子”?
同时,相关案件中,自然人主体之间的借款用途不再以抚养赡养、教育医疗等基础生活支出为主,约八成的自然人间借贷用于商业投资、资金周转、开发经营等发展经营性支出(www.e993.com)2024年11月11日。值得注意的是,据孙玲玲介绍,随着民间借贷行为从传统型向经营型的转变,民间借贷关系往往与投资理财关系、买卖关系、典当关系等民商事法律关系相互交织...
最高人民法院:典当与民间借贷的区分
裁判要旨:“名为典当,实为借贷”的合同性质辨析需建立在典当关系与民间借贷关系的界定基础上,最为关键的是对典当关系成立的当票凭证等形式条件和交付当物质押、发放当金、收尊I综合费等实质条件的审查。“名为典当,实为借贷”的借款利息的认定则应当在对应形式合同约定的基础上,运用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进行...
【影响力】海陵法院: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的历史演变
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的历史演变(刘烨)放贷借贷,古已有之,唐初规定借贷最高利率为六分,唐末为四分,宋朝沿袭唐制,后《大明律》规定凡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每月收取利不得过三分。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违者笞四十,以余利计赃,重者坐赃论罪,杖一百。也就是说民间放债每个月的利息不超过三分,即3%,违者...
北京房山法院:民间借贷多风险,资金来源很关键
法官解析,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才受法律保护。首先借贷资金要合法,一般而言,出借的资金均应是出借人的自有资金。但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出借人往往声称资金来源于自己的积蓄或亲友的借款,但实际情况可能并非如此。为查清资金来源,人民法院一般要结合出借人的经济状况,包括收入、支出、资产等方面予以认定。通过对出借人...
...小贷、担保、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等七类机构不适用民间借贷解释
你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粤高法〔2020〕10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关于适用范围问题。经征求金融监管部门意见,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