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自己贷款没还清,借钱给人合法吗?
“贷款转贷”的现象在民间借贷中确实存在,贷款转贷是指出借人套取金融机构贷款高息转贷给他人。这种行为往往伴随不合法的融资手段,不仅借款合同无效,还可能涉嫌高利转贷罪。关于贷款转贷的不法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法院会认定整...
如何免除你的担保责任之六: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行为的认定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
套取金融机构高利转贷的借款合同无效的认定条件、本金及利息处理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从行为模式上观察一般的“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行为与刑法规制下的高利转贷行为,二者在外观上具有高度的相似性,一般都呈现为“通过虚构事实等欺骗手段或者其他手段从金融机构中获取贷款,后出于牟利等目的转贷给他...
【以案释法】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银行利息由谁负担?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转贷行为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04...
注意!套取金融机构资金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娄星区法院...
本案中,彭某某从本人持有的长沙银行“心意通卡”中取现8万元转借给李某某,李某某也出具了《借条》,虽然符合民间借贷的形式,但套取银行资金用于转贷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加大了信用卡恶意透支、形成不良贷款的风险,同时也妨害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故彭某某与李某某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以案释法丨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应为自有资金,本案中原告自认并出示证据证实其向被告出借的10万元借款资金来源为银行信贷资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双方之间的合同属于无效民间借贷...
漳法说法丨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合同无效!
认为出借人出借的资金系向银行贷款的资金该行为属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最终认定合同无效基本案情2010年2月,潘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何某借款2.5万元,何某将其从银行贷款出的资金出借给潘某,但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和利息。借款后,经何某多次催讨,潘某向何某支付了1.4万元,余款至今未予返还。据此,何某诉至法院,要求...
套取银行贷款转贷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根据钱某个人信用报告显示,其在出借案涉钱款期间尚有银行贷款600余万元,远超于其向王某、陆某出借钱款的金额,钱某亦未举证出借资金并非来源于金融机构。在此情形下,钱某向王某、陆某出借资金构成贷款转贷。案涉借款合同无效,双方对于利息及...
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 法院判决合同无效
近日,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认为,出借人出借资金的行为属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最终认定合同无效。2010年2月,潘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何某借款2.5万元,何某将其从银行贷款出的资金出借给潘某,但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和利息。
【典型案例】最高检发布第二批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受理及审查情况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及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情形,适用法律确有错误,遂依职权受理并审查。原审法院认定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并确认该民间借贷关系成立。检察机关严格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认定、涉信用卡使用的专门性问题等方面,查明了相关法律依据,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