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3亿非吸案,经辩护副经理、主管成功缓刑
案件简介:3亿元的非吸案,当事人先后担任公司业务部职员、副经理、主管等职务,通过争取了自首、从犯情节,最终宣告缓刑,免受牢狱之灾。一、本案案情:涉案公司的经营模式为:涉案公司寻找借款人,审核借款人及借款项目的真实性后,继而在平台上发布借款标的。涉案公司通过员工口口相传及商业广告宣传的方式,承诺年化收...
非吸案件中,投资人的损失如何计算?
当然,考虑到投资人在复投过程中收回了本息,非法集资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危害性也因此被“稀释”,根据2017年最高检《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第12条,司法会计鉴定报告和起诉书中应当注明复投金额,而法院可以将这部分金额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实际案例:黄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24)兵06...
非吸案件无罪辩护成功,非吸借调员工逮捕前律师专业辩护无罪释放
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会对案件有个初步的定型,因此,侦查阶段的时间是非常珍贵的,所以经常会听到有人会有黄金37天。现在的情况是一直联系不上办案人员,如何是好呢?隔天一大早,在仍旧联系不上某经侦后,颜律师果断决定,暂时搁浅手上的工作,开车去某经侦办公地点当场沟通。到了某地经侦颜律师看到,接待大厅早已被集...
曾杰律师团队办理的虚拟货币类案件,诈骗改非吸,终获缓刑判决
最终检察院将本案罪名改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建议法院对L某适用缓刑,罚金50万元。到了审判阶段,法院采纳了检察院关于刑期的量刑建议,并就罚金问题进行了讨论,最终对L某判处缓刑3年,罚金也由原来的50万下调至10万元。由于L某的上级被定性为集资诈骗罪,被判处了15年有期徒刑,与L某同级别的被告人也被判处了...
以案说法---从一起非吸改判案件谈非吸案件的辩护思路!
近日,本人收到一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判决书,判决我的当事人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该案一审法院判决当事人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二审时,当事人找到我。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现在是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非吸案件涉及人员多,辩护难度大。本人办理过多起非吸案件,2007年办理的北京二中院非吸案件。涉案金额...
重庆酉阳县一起奇葩的非吸刑事案件期待法律的公正
将非法吸收的资金通过银行卡、支付宝等方式上交到被告人蒋家文、周莉实际控制的帐户中,经司法审计,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蒋家文团伙共吸收公众资金33225278元,涉案13个区县工作室为有酉阳县工作室三人周小兰、代勇、徐戊秀(未被立案侦查),其余工作室都被立案不同程度定罪量刑,有人质疑侦查机关有办理关系案、人...
市金融办组织开展集体旁听非吸案件公开庭审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非法集资行政处置工作质效,2023年12月5日上午,吉安市政府金融办组织各县(区)处非牵头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赴万安县人民法院旁听廖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开庭审活动。庭审现场气氛严肃,秩序井然。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涉案证据、案件事实、犯罪性质等焦点问题轮番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全...
谈退赃退赔对非法集资案件出罪及减刑的影响
《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修改,一方面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构成和处罚,另外一方面,修改后的刑法第176条第四款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修改前,“积极退赃退赔”通常被认为是一种酌定的从宽量刑情节,至于...
是“理财”还是“非吸”?这些被告,可能“涉刑”!
“非吸”罪线索难寻踪场景搭建来助力2023年7月初,奉贤区人民法院林法官在办理一起委托理财案件时,发现该案件原、被告的交易模式存在“非吸”罪表征,通过在审判办案系统进一步检索,发现前述被告已在该院有过3起类似案件,每个单独案件的标的金额与涉及人员均未达“非吸”罪标准,所以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将其作为普通民事...
中植系新消息:最新经侦、投资人见面会
目前无任何公告,请了解目前状况和结果?(5)2024年8月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对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49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基于“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的公诉案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宣判。我们想了解进度如何?我们坚决要求对制造这一金融大案的首恶依法从严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