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决定书(刘建勋、刘琅问)
申请人刘建勋、刘琅问不服被申请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56号,以下简称《处罚决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22号,以下简称《禁入决定》)对其二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或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本会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处罚决定...
司法部发布行政复议典型案例
申请人的核心诉求得到满足,经调解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案涉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实现案结事了。典型意义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审理程序进行了创新设置,明确普通程序案件均要听取当事人意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应当组织听证。行政复议机构通过听取意见和听证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全面把握案情,...
司法部发布第三批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典型案例
案例6“某工程公司不服天津市某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中,行政复议机关面对继续执行行政处罚将直接导致有关区域内污泥无害化治理工作中断停滞,影响重大民生工程的顺利推进,依法在行政复议期间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在查清案件事实基础上推动被申请人自行纠错,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也保障了民生需要。四...
行政复议决定书
被申请人认为被举报人的行为属于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证据证明造成了危害后果的情形,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不予立案,本机关予以认可。二、被申请人于2024年3月6日接到申请人的投诉举报信,于2024年3月22日决定不予立案,并于同日将《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
行政复议以案释法③|当场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的更佳方案
基本案情:近日,刘某因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被行政机关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刘某不服处罚决定,认为自己是初次违法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应当不予行政处罚,刘某通过电话咨询申请行政复议有关事宜。复议办理:行政复议机构了解情况后,向刘某提供了行政复议申请书电子模版下载方式,告知申请有关注意事项,并根据《中华人民共...
【以案普法】行政复议典型案例①|某酒店不服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
行政复议机构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主要争议焦点在于案涉行为是否属于不予行政处罚情形以及处罚幅度是否适当(www.e993.com)2024年10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或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新行政复议法条文解读(五):行政复议第三人
二、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的法律后果本条规定,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具体情况可以根据申请参与行政复议情形予以区分:一是申请人以外的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或者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有主动申请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构也没有发现的,其没有作为第...
行政复议法修订施行后司法部发布首批典型案例,新特征初现
本案中,申请人系初次违法,违法行为单一,危害后果轻微,综合判定申请人违法行为轻微,可以从轻处罚。被申请人作出罚款8000元的处罚决定,违反了过罚相当原则,缺乏适当性。行政复议机关遂作出变更原行政行为的决定,将罚款数额变更为3000元。“变更决定能够直接调整被申请复议行政行为的内容,不需要行政机关再行启动新的行政...
马晶|行政程序轻微违法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以行政复议为主渠道
结果可以发现,行政程序违法判决几乎没有给行政机关造成任何不利后果,就败诉的确认违法判决而言,其对于行政机关来说也是“虽败尤胜”,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侵害没有得到救济,而其在进一步寻求行政赔偿时,也面临着如何证明其受到程序违法行为侵害的难题。另一方面,行政程序轻微违法判决自身存在判决要件模糊的不足。《...
北京市政府作出新行政复议法实施后首例变更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变更决定如下:某公司未按照承诺按时向申请人开具发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但其违法行为轻微,在申请人举报前已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