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的宅基地转让协议无效,房子还能继续住吗?
本案中李某并非案涉宅基地的村集体经济成员,不符合受让宅基地的主体身份条件,而李某和顾甲签订的协议书本质上就属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协议,该协议显然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受让主体必须为村集体成员的强制性条件,故协议应当属于无效。但是,当年顾甲与李某在签订案涉宅基地转让协议时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
农村宅基地转让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签订协议后,转让方和受让方需共同前往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过户手续。这一步骤包括提交转让协议、缴纳相关税费、更新宅基地使用权证等。完成过户手续后,宅基地的产权正式转移至受让方名下。第六步:公示与备案为了确保转让过程的透明度和合法性,村委会或乡镇政府会对宅基地转让进行公示。公示期通常为7至15天,期...
雷州一宅基地转让疑云
39800元转让款转入冯雪莲的账号并获知梁赛红私自作主将其所有的涉案宅基地出卖后,提出了反对意见,不同意将宅基地卖掉,并将转让款39800元交回给梁赛红,要求其尽快将转让款退回给梁大娇,梁赛红收了转让款后答应将转让款39800元交给梁大娇,此事至此罢休。2020年11月19日,外甥张存佬(梁大娇之子)未经冯雪莲夫妇同意,私...
“法护安居”典型案例| 宅基地使用权禁止对外有偿转让
2009年8月12日,支某与崔某某、李某某签订宅基地买卖协议书一份。崔某某、李某某将位于古桑街道西侧路边某宅基地转让给支某,约定转让款为118000元。但因原、被告双方不属于同一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法院认定双方所签订的宅基地买卖协议自始无效。2023年5月5日,经调解支某、李某某就案涉宅基地买卖合同达成了调解协议,...
【普法强基在行动】向村集体以外人员出售宅基地房屋 协议无效!
向村集体以外人员出售宅基地房屋协议无效!近日,马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协议无效,由被告退还原告购房款。A村的罗某将其位于本村的房屋以259600元的价格卖给B村的蒋某,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书》,蒋某全额支付购房款。蒋某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时被告知该房屋...
购买外村宅基地翻建,卖方主张合同无效,法院咋判?
1.房屋转让协议相关情况-2005年8月24日,郭明峰与陈启旭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书》,写明:“现有A村民郭明峰,自愿将一号,有偿转让给陈启旭居住(www.e993.com)2024年11月26日。转让价格为捌仟园整。以上为双方自愿的行为。”后,陈启旭依约向郭明峰支付购房款,郭明峰将上述一号房屋交付给陈启旭。
土地转让协议书:上海农村宅基地住房协议书
土地转让协议书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北京购房交流群在“微信”中打开加入群聊加入群聊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一、宅基地坐落、面积甲方将拆迁所得的坐落于浏河镇紫薇园三期内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编号和面积由乙方(以甲...
【法官提醒】30年前转让农村老宅,如今宅基地还能...
镇政府称,由于原告主张的二间宅基房在苏州市的二次确权中都没有记录,因此可能存在二间瓦房已经灭失或权属已经发生变更的情形。经查,1988年3月31日,王水与王小火订立房屋转让协议书,这张保存多年的协议书上载明,“王水得祖上遗产房子两间、家具若干,因本人工作单位不在本地,现应亲戚王小火之要求,愿将房子、家具...
互换宅基地多年后反悔,亲兄弟对簿公堂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要进行变更登记,但是变更登记手续并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仅是确认权利变动的手续,互换宅基地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政府部门履行后续登记的义务。因此,张银主张案涉协议书无效并要求张金返还案涉宅基地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虚构合同“转让”宅基地 两男子骗了一千多万
帮人“卖地”,当了骗子帮凶2012年1月底,多名受骗群众陆续来到良庆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从2008年开始,他们与一名张姓妇女签订购买玉洞片区的“宅基地转让协议书”后交给对方8万—15万元不等的预付地价款和办证款,至今没有得到证件,张某也不知所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