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事关所有小区电瓶车!
管理单位要在充电设施明显位置张贴“不充电请勿占用”“充满电请及时挪位”等提示标语,广泛提醒居民群众电动自行车在满电或未充电状态下不要长时间占用充电设施,提高充电设施使用率。(三)优化便民服务。管理单位要组织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为老年人群体集中办理充电卡,针对老年人群体首次使用充电和充电app下载注册的操作方法...
电瓶车还在违规充电?他们联勤联动共筑平安社区
为进一步整体提升社区居民安全意识,平安办通过与居民区“三驾马车”协同联动,共同加强非机动车管理相关政策的宣传,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警示宣传教育,明确告知业主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不进楼、不入户;电动自行车应在室外充电场所使用原装充电器充电,不私拉电线“飞线”充电等。此外,街道消委办印制了1万份《电动自行车安全...
电动车入户充电难题被破解?赵巷这个村以多元“智”理守护村民用电...
近日,赵巷镇中步村秉承“智慧乡村”发展理念,积极破解电动车入户充电这一具有复杂性与隐蔽性的消防难题,率先在中泽苑安装了20户电动车入户充电监测预警系统,以科技力量筑牢乡村安全防线。“中泽苑15号住户家中出现用电异常。”中步村专职管理员陶杰的手机APP上收到来自AI电动车充电识别芯片的预警提醒,提示辖区一住户...
安全提示||电动车消防安全知识,必看、必看!
预防电动车火灾,人人有责!危险!危险!——电动自行车潜藏致命风险!电瓶即使不在充电的状态下也有发生爆燃的情况电瓶着火时间速度短,火势大着火的电瓶会释放大量有毒气体人一旦吸入高温有害气体很短时间内就会发生中毒、缺氧、窒息从而造成人员伤亡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此提醒居民朋友们↓↓↓充...
国庆假期安全提示——电瓶车充电篇
时政社会公示图片视频百姓呼声专题部门乡镇教育文创仪品汇电话簿旅游房产汽车财经女性养生仪陇新闻网首页仪陇新闻网微博仪陇新闻网微信客户端手机网掌上论坛当前位置:网站首页新闻视频中心短视频国庆假期安全提示——电瓶车充电篇...
电瓶车行驶途中突发自燃现巨大火球 请牢记七个“严禁”
1.严禁购买不合格电动车及配件(www.e993.com)2024年11月17日。不合格、非标或超标的电动车、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增加火灾风险。2.严禁擅自改装。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3.严禁不按规定停放。严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
提醒广大购买者,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造成损坏的,不属于保修服务范围。PART7使用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01使用前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按照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电动自行车。02充电时应采用原车的配套充电器,严禁混用不同电池种类、不同电池参数的充电器。03
太危险!电瓶在楼道内充电5分钟,爆燃18次
-2022-12/1009:20近日,天津,电动车电瓶被违规放在楼道里充电,凌晨时分突然冒烟起火,群众闻声开门查看,被爆燃的电瓶吓得退回室内。监控记录下短短5分钟内,电瓶接连发生了18次剧烈爆炸,现场火花飞溅,浓烟弥漫,整个楼道都被熏黑了。提示:禁止电动车进楼入户,更不要在室内充电。举报责编:赵钰阳...
【消防提示】警惕!电瓶车入户充电引发爆炸!
电瓶车爆炸往往发生在充电过程中,尤其是在室内或楼道内充电。电瓶车电池在充电过程中产生热量,因为一些原因无法得到有效散发,导致电池内部温度过高,进而引发短路、热失控等问题。一旦电池发生故障,其内部的化学物质可能会迅速反应,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最终导致电池爆炸。
最新通告!严禁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堵塞消防通道
温馨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心存侥幸!禁止电动车进楼停放和充电禁止“飞线充电”禁止在单元门口停放禁止电动车或电瓶上楼禁止整夜充电????不盲目改装????加强日常自查自检相关法律条文和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