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主合同或担保合同分别约定不同管辖法院的处理
对本案主合同纠纷而言,原审法院并无管辖权,不存在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的情况;对本案担保合同纠纷而言,原审法院享有管辖权.佛山市政府出具《承诺函》的事实发生在原审法院辖区内,原审法院若受理案件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并不存在重大困难,故亦不能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江必新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
关于管辖权异议纠纷的裁判规则(一)
从合同与主合同管辖法院约定不一致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甲说:应由海事法院专门管辖本案系与船舶担保有关的借款合同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之规定:「与船舶担保或者船舶优先权有关的借款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船舶的船籍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管辖的47条裁判意见(二)
27、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违反专属管辖规定,应无效——襄樊市鲁班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诉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铁第十一工程局襄十高速公路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双方约定非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的其他法院管辖的,因违反专属管辖规定,应认定管辖约定无效。批复文号:〔2003〕民立...
民间借贷法律风险提示:24 个实操要点
避免使用多音字,如“还(hái)欠款”与“还(huán)欠款”含义大相径庭,因此在书写借款合同或借条时一定要避免使用可能导致歧义发生的字词句,同时尽量避免涂改,如有修改则需要在修改处签名或捺印确认;三是借款金额需要写明币种,同时用大小写注明
刑民交叉 | 广东法院审理涉不良贷款刑事案件的调研报告
与金融机构损失后得到清偿不同,如行为人在贷款时提供了真实、足额的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已经获得了相应价值的担保,金融机构在采取民事救济和执行等手段后必然能够实现债权,金融风险不可能产生,金融机构最终并未遭受实际损失,不宜认定为骗取贷款罪规定的“遭受重大损失”。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
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职办案典型案例
某建设公司认为原审判决对借款数额认定不当,没有查明保证期间已过,适用法律错误,于2019年12月向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该院依法予以受理(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检察机关通过调阅卷宗、审核证据、调查核实、听取当事人意见等方式,对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全面审查:一是对借款合同的内容、阶段性汇总协议等文件进行审查,对多笔债务的,重点审查...
最高检发布9例典型案例:乐山流浪女子被强奸杀害案、獐子岛违规...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某建设公司认为原审判决对借款数额认定不当,没有查明保证期间已过,适用法律错误,于2019年12月向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该院依法予以受理。检察机关通过调阅卷宗、审核证据、调查核实、听取当事人意见等方式,对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全面审查:一是对借款合同的内容、阶段性汇总协议等文件进行...
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第二批)
专项监督中发现,民间借贷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部分案件针对该问题并未统一标准,持不予写明观点的案件与最高人民法院理论观点不符,且增加当事人诉累,不利于诉源治理。二是对影响当事人权利的自由裁量事项释法说理不充分。法律文书应当公开援引和适用的法律条文,并结合案件事实阐明法律适用的理由,充分论述自由裁...
民间借贷纠纷律师办案实务问答(共92个)|债权|贷款人|担保人|借款...
4.提供抵押物担保,在该抵押物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抵押人承担的责任范围是什么?5.能否以买卖合同作为借贷合同的担保?6.既有借款人物的担保又有保证人的连带责任保证时,如何约定才能最灵活地保障借款人的权益?7.存在担保人的借条,债务人未经担保人确认情况下,在同一份借条下手写尚欠数额,是否属于成立新的借贷...
李志刚 高圣平 肖建国等 | 借款担保格式合同中的特约管辖与追偿权...
高圣平:我基本赞成第二种观点,应该按照法定管辖确定本案管辖地。担保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追偿关系产生于担保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委托合同或无因管理关系,并不产生于借款担保合同,因此,借款担保合同关于地域管辖的约定自然不及于担保人与主债务人的追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