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背后隐藏的让与担保,该如何认定?
让与担保合同一般签订于借款合同履行前,而以物抵债通常发生在合同履行期限之后,是对债权人的一种救济,本质上是一种履行债务,并非担保。两种合同的目的不同,让与担保其目的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而以物抵债的“抵”没有担保的意思表示,其目的在于消灭债务。转移所有权的性质不同,让与担保预先交付的只是形式上的所有权...
借款人涉嫌犯罪,担保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
新疆昌吉州中院: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把脉开方”
针对上述情况,昌吉州中院发挥司法建议“把脉开方”作用,通过认真调研,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昌吉监管分局发出《关于解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送达难”等问题的司法建议书》。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合同文本中明确约定送达地址(含电子送达地址),可避免部分借款人、担保人恶意逃债、躲避诉讼的同时增加送...
政府部门对外担保被认定无效,仍需要承担50%的责任。
7.2021年1月22日,北京高院二审认为原告解释具有合理性,《借款合同》系《担保函》担保的主债权合同,被告系国家机关无担保资格,担保行为无效,被告有过错,应承担隋某不能清偿部分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原告主张权利未超期,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被告对隋某就涉案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8.被告尖山某局...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责任如何承担?
因案涉主合同无效,故担保合同亦无效,但本案中,担保人作为借款人的父亲,其对借款的事实及款项的来源均知晓,故其存在一定的过错,亦应对案涉借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本院酌定被告张某某对被告张某不能偿还部分的本息承担三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以案普法|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还要承担责任吗?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因此,被告...
刑民交叉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抵押权的善意取得与刑事追赃的关系...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抵押权的善意取得与刑事追赃的关系及处理原则裁判要旨金融机构抵押贷款业务中,若抵押物系抵押人以犯罪手段所得,在无证据证明金融机构对犯罪事实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应认定金融机构善意取得抵押权,且刑民案件应并行处理。案情
最高院:为借款担保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一、二审法院认为款项用途的记载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性质和效力,明显不当,应予纠正。(二)《房屋买卖合同》实质上是民间借贷的担保合同,且属于流质契约。1.事实真相是:刘宣求向林福汉高利贷借款800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自2012年6月19日至2012年9月19日,月利率为9%。刘宣求以案涉店面作担保,签订了《房屋买卖...
【办案工具】金融借款合同中最高额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检索报告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贷款人应和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或条款。六、检索案例:1、最高额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案例:(2019)最高法民申2138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万春路支行、安徽宝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审...
郑州银行回应“担保合同造假”为技术问题,当事人不服
焦点二:“担保合同”早于“借款合同”一月有余,是否合规?前述河南省高院的裁定书提到一个细节,由于本案借款合同显示签订时间为2014年10月29日,但随附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显示签订时间为2014年9月26日,保证合同签订时间早于借款合同一月有余,本案借款与保证是否存在对应关系亦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