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产权的车位领到“身份证” 我省首批3张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证书...
昨日(11月15日),江苏省首批3张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证书在江南公证处发放,这是无锡在公证参与和服务基层治理上作出的新探索。目前,大多数小区的车位(库)业主仅有车位(库)的使用权而没有产权,不能以不动产登记的方式公示产权,在转让过程中多以转让合同作为凭证,缺乏统一的第三方备案登记机构。一旦出现车位(库)协议...
15个车位被“打包”买走加价转售,业主怒了!法院判了
目前,常见的车位类型主要分为产权车位、人防车位和无产权车位。产权车位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自由买卖并颁发产权证书;人防车位则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买卖;无产权车位,如公摊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仅能通过租赁形式使用,无法进行产权交易。因此,业主合理合法地囤积并转售车位时,应确保转让价格合理、交易透明、合同规...
【影响力】《江苏法治报》:小区人防车位所有权之我见
各地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时,主要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人防工程属于社会公益设施,转让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另一种观点认为,法律、法规没有强制规定人防车位所有权不可以转让,故转让合同合法有效;第三种观点认为,人防车位转让合同是使用权的转让,从而认定转让合同合法、有效。笔者认为,上述观点的分歧在于人防...
车位尺寸“缩水”导致无法正常使用安徽广德法院判决解除转让合同...
本报讯(记者周瑞平通讯员雷梅洁)业主全款购买一地下车库车位后,发现车位尺寸“缩水”,无法正常使用。近日,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原、被告签订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被告宣城某房产公司返还原告车位转让款5.9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梁某与宣城某房产公司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宣城...
签车位使用权协议后发现是人防车位退款被拒,律师:签合同要审慎
在这之前,无人告知他这里属于人防区域,购买的合同及收据等材料上也未提及人防车位等信息,闫先生以为自己购买的是拥有产权的普通车位,却未意识到合同中约定的“使用权转让”意味着仅仅拥有使用权,但无产权。包括闫先生在内的多名业主买的均是人防车位,他们认为是开发商偷换概念,故意隐瞒,希望开发商能退款。
将小区内车位打包售卖给非业主,合同是否必然无效?
所有产权车位中已出售并由W公司配合完成更名手续的为104个,该部分均出售给了涉案小区的业主,未完成更名手续的产权车位为151个,其中21个已出售给小区业主(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故从合同的实际履行程度看,Z公司在“打包”购买涉案车位后,后续出售给了小区业主,未阻挠、妨碍小区业主购买、使用本小区内车位的便利需求,符合“满足业主的需要...
婚后买车位,签的合同只有使用权,离婚时可以分割吗?
因该车位使用权的取得发生于阿飞与小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该车位使用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小婧有权主张分割。阿飞主张该车位属于人防车位但未提交证据予以佐证,该车位使用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由于房屋已判归男方所有,考虑到车位与房屋之间的关联性,故判令该车位的使用权归阿飞所...
【晚报融媒·帮您办|2628119】法治在线丨车位没有产权可要求退款吗?
核心提示:为了有属于自己的车位,市民吴女士花12.5万元购买了邻居林先生转让的车位,事后却发现该车位并无产权。于是吴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对方退款并承担违约赔偿金。法院会支持吗?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饶俊华)为了有属于自己的车位,市民吴女士花12.5万元购买了邻居林先生转让的车位,事后却发现该车位并无产权。于是吴女士诉...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拟出租标的为长春市双阳区南溪幸福里小区周边配套商业用房、门市及地下车位,位于长春市双阳区通阳路100号,共分为3个标的,按现状分零出租。标的1:位于南溪幸福里小区A地块门市,共28个,结构:框架,无产权证,无抵押,毛坯房,出租面积约3201.92平方米,有供电、上下水、供暖,部分房屋有燃气等设施。目前状态闲置,可按...
开发商将小区车位“打包转卖”,法院:合同无效!
“打包转卖”合同无效小区车位应首先满足业主需要资料图,图文无关事件回顾:开发商将小区车位“打包转卖”湖南省宁乡市某开发商为快速回笼资金,分别于2020年12月和2021年9月与某公司签订两份《车位使用权转让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开发商将宁乡市某小区4栋房屋299个车位使用权作价935万余元转让给某公司,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