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础知识
保险人的变更,是指保险企业因破产、解散、合并、分立而发生的变更,经国家保险管理机关批准,将其所承担的部分或全部保险合同责任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或政府有关基金承担。投保人、被保险人和收益人的变更在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中各不相同。在财产保险中,由于保险财产的买卖、转让、继承等法律行为而引起保险标的所有权转...
【企业动态】新华保险新增1件判决结果,涉及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新华保险(601336)作为被告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详细内容如下:案号:(2024)京0118民初1143号标题: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审理法院: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案由:人身保险合同纠纷裁判结果:准许原告孙某撤回起诉。当事人信息:原告:孙某被告:某...
张智全|职业伤害保障不是商业保险的“免责金牌”
人身意外保险属于商业保险,投保人只要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了保险费,保险公司则应根据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公司也应依约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种责任的承担,是不以被保险人是否享受了职业伤害保障待遇为转移的。本质上,职业伤害保障...
【法官说法】购买人身意外险发生意外,伤残评定应当适用何种标准?
后,李某以人身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将承保驾乘意外险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辩称不应该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进行伤残评定,应当按照保险条款约定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进行伤残评定,申请重新伤残鉴定。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主张应当按照保险条款约定适用《人身保险伤...
投保理赔遭拒?看贵定法院法官如何审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谢谢法官,多亏你们,让我糟心了一年多的事情,终于有了一个结果。”近日,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在贵定法院得以解决。”该案中,投保人王某于2014年9月在保险公司为其丈夫杨某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险。2023年3月杨某在家中摔倒送至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不治身亡。投保人王某在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时,保险公司以杨...
人身保险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合同无效!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与生命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险种(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没有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保险合同无效。法官说法本案所涉保险合同包含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内容,张女士没有...
人身保险合同中是否应限制单独解除附加险
主险合同是指可就单独投保的保险险种而签订的合同,它一般针对基本风险条款而签订,因此,在一些保险公司中,主险合同又被称为基本保险合同。附加险合同则是指只能附加于主险合同而签订的保险合同,它不能单独签订与生效。《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第十九条规定: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如果约定消费者不得单独解除附加险,或者...
中国人寿财险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被告,2024年来案件遍及江苏、广东...
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财险”)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于2024年8月27日在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2024)粤0113民初15837号。另据天眼查统计,2024年1月以来,中国人寿财险被告多次,案件遍及江苏、广东、上海、四川、湖北等地。从案件案由来看,主要...
招商局仁和人寿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被告,8月14日在南京市鼓楼区...
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仁和人寿”)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于2024年8月14日在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2024)苏0106民初10209号。公开资料显示,招商局仁和人寿成立于2017年,位于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保险业为主的企业,股东为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人身保险合同复效等待期条款效力的认定
第一种观点认为,案涉保险合同关于复效等待期的约定属于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无效条款范畴,保险人应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第二种观点认为,案涉保险合同关于复效等待期的约定属于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免责条款,保险人尽到了提示说明义务,为有效条款,保险人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