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无效”法条汇总
《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5种情形,即:(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上述第1项情形,《民法典》施行后不再作为合同无效情形,而是合同可撤销情形;第2...
民法典宣传月|合同编通则解释中“认定”类规定梳理与解读
解读:由于民法典第153条明确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民法典合同编所称可作为依据的交易习惯应当具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前提条件,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解释通过本条明确了两种可被认定为交易习惯的情...
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界定——《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合同无效是合同效力制度中的重大理论与实务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关于违法合同无效问题的思考
1981年的经济合同法第七条规定:“下列经济合同为无效:一、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1985年的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九条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1986年的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
根据前款规定能够认定合同已经成立的,对合同欠缺的内容,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等规定予以确定。当事人主张合同无效或者请求撤销、解除合同等,人民法院认为合同不成立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将合同是否成立作为焦点问题进行审理,并可以根据案...
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不一定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www.e993.com)2024年11月28日。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该条规定以无效为一般,以“但书”为例外。这意味着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不一定无效。需要看该强制性规定是否会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民...
合同编通则解释涉第三人规定梳理与解读
此种以物抵债规定在解释下条(第28条)。民法典施行后,无论履行期届满之前还是之后的以物抵债协议都不能依据禁止流质而判定无效,当事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不应被否定。而从清偿行为说的视角将代物清偿协议理解为诺成性合同,是比较符合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做法。解释本条第1款即明确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下参照适用的范围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司法实践中,对于“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的范围如何确定存在分歧,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对于参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应当作狭义理解,仅指工程价款的计价标准、计价方法等与数额相...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重点法条解读
名实不符合同的效力认定(司法解释第14条)条文条文重点第一款当事人之间就同一交易订立多份合同,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中以虚假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虚假意思表示隐藏真实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被隐藏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为规避...
最高法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的施行对政府采购有何影响?
三是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生效时间采用“到达主义”,其意思表示是招标人针对中标人的要约而作出的书面回应,生效时间为到达投标人时。这与“两法”规定完全不同。四是合同书属于集成式书面合同,即将合同的全部内容集中载于同一载体文件。但《民法典》除了对建设工程合同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外,对其他中标合同并未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