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承包鱼塘十年 未到期塘主要收回 文昌东路法庭:单方面解除合同...
约定承包鱼塘十年未到期塘主要收回文昌东路法庭:单方面解除合同缺乏法律依据在法治社会中,合同不仅是经济活动的纽带,更是当事人权益的坚实保障。但当一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时,这一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便成了关键问题。近日,文昌东路法庭审结的一起涉及鱼塘租赁合同纠纷案,给出了参考答案。2017年,大L(化名...
承包合同起纠纷 法官倾情促调解
调解过程中,多次采取“背对背”方式倾听双方真实诉求,同时,站在双方当事人角度耐心细致地说法理、讲情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解开心结。经过多番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续签了新的鱼塘承包合同。至此,该起承包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下一步,巴彦县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坚持“调解优先、调...
【以案普法】渔业承包合同引发纠纷 法院判决维护公平正义
刘某亦实际承包使用涉案鱼塘,其主张涉案鱼塘刘圩村民组、滕圩村民组不具备合法权属,要求解除涉案协议,返还已支付的124000元。对此,中院认为,不论刘圩村民组、滕圩村民组对涉案鱼塘是否具备合法权属,双方从2016年签订《鱼塘承包协议》至今,一直正常履行,刘某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因鱼塘权属问题导致其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符合解...
解纷促和新“枫”景 | 新圩法庭:鱼塘边上巧化纠纷,为民守护“一池...
“你把鱼塘搞得又脏又臭,村民种的作物都被污染了!我们要解除合同,收回鱼塘。”“承包期限还没到,现在解除我的损失谁来赔偿?”这剑拔弩张的一幕发生在新圩法庭受理的渔业承包合同纠纷调解现场。原告陶山村某组与被告李某签订《鱼塘承包合同》,原告将本村组的雷公塘鱼塘发包给被告养鱼适用,并约定了承包期和承包租金。
最高法发布保护农用地10起典型案例 四川崇州法院一案例入选
被告人梁某东中标后,上述三被告人代表各村民小组作为发包方分别与梁某东签订了《鱼塘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在没有办理合法用地相关手续,且缺少相应职能部门统一监管的情况下,被告人梁某东在承包的耕地上挖掘鱼塘、搭建猪舍。经勘测和鉴定,涉案的54.53亩耕地规划用途为基本农田保护区,毁坏前地类为水田;非法占用的...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新时代能动司法典型案事例
4.涉农村鱼塘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基本案情某村村委会就村东南鱼池承包与村民宋某签订合同(www.e993.com)2024年12月19日。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涉及土地征收,该村其他部分村民将宋某和某村村委会诉至法院,请求判二者之间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槐荫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其他村民对该地上物补偿款不直接享有权利,依法裁定驳回原告起诉。但为避免出现衍生案件...
??给合同“治未病” 为纠纷“开良方” 咸安创新探索“合议共管...
一份“问题”合同,折射出基层工作的源头治理问题。“我们举一反三,对全镇不规范合同进行摸底排查。”向阳湖镇党委副书记程文增介绍,全镇共排查村组合同505份,发现问题合同304份,主要集中在鱼塘承包、房屋租赁、工程施工等方面,其中鱼塘承包类将近一半。
【基层动态】渔业承包合同引发纠纷 法院判决维护公平正义
村民与村小组签订渔业承包合同,承包数年后,村民了解其承包鱼塘所有权不属于村小组,便以此为由,认为村小组属于无权处分,要求与村小组解除渔业承包合同并要回多年的承包费用。这个案件近期就在寿县人民法院和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审结完毕,两级法院既做到了释法明理,也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济南法院发布新时代能动司法典型案事例
4.涉农村鱼塘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基本案情某村村委会就村东南鱼池承包与村民宋某签订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涉及土地征收,该村其他部分村民将宋某和某村村委会诉至法院,请求判二者之间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槐荫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其他村民对该地上物补偿款不直接享有权利,依法裁定驳回原告起诉。但为避免出现衍生案件...
以案说法 | 承租方轻微违约,出租方能行使合同约定解除权吗?
2012年5月1日,某乡A村村委会与范某(化名)签订了《鱼池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承包期为15年,每年承包费5万元,范某需在每年的5月1日前缴清当年的承包费用,如交不齐,该村有权终止合同;承包期内鱼塘经营权归范某,范某可根据需要改造鱼塘;违者承担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