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马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 消费者可退一赔三?
要求退换货或者赔偿损失;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向行政部门投诉: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进行调查处理;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如果与经营者有相关仲裁协议,可以提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拨打...
公司可以以消费者身份主张惩罚性赔偿吗?
据此,生效判决未对北京某某公司要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三倍赔偿的诉求予以支持。但应当注意,北京某某公司虽因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身份而不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惩罚性赔偿,但不排除其作为商品买受人的身份,在民法典、产品质量法等其他法律的调整范围内主张其权利。法官在此提醒,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
“预付费”需签书面合同,恶意索赔受限!消费者权益保护新规将保护...
二是通过夹带、掉包、造假、篡改商品生产日期、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经营者的赔偿或者对经营者进行敲诈勒索的,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职业打假人主要利用惩罚性赔偿来牟取利益,孙颖解读认为,第四十九条...
【3·15专栏】涉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黄某某诉邵某某买卖合同...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诚信友善、公平交易的良好社会氛围,时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院特选取一个涉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希望通过典型案例的规范引领作用,提升生产销售者、电商平台等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帮助广大消费者降低踩雷概率,守好自己的“钱袋子”。01简要案情:2022年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规今日起施行,这些亮点值得关注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预付式消费的监管提出了新规定。《条例》明确,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有可能影响经营...
...保护消费者网购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
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一部配套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针对我国近年来在传统消费领域与平台经济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如刷好评产业链、不公平格式条款、预付式消费侵权、大数据“杀熟”、过度收集消费者信息等,《条例》均予以精准回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公布,今日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53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细化和补充经营者义务相关规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缺陷产品处理、禁止虚假宣传、明码标价、使用格式条款、履行质...
维护消费者权益 上海推广10个合同示范文本
监管局网络交易和市场规范监督管理处副处长朱涛表示:“7月1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其中第二十二条明确了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我们推广这些合同示范文本,也是给经营者、给行业提供范本,给他们直接使用提供便利,也督促他们合规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今起实施,预付式商家要停业应提前30...
潮新闻记者从今天上午举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上获悉,此次实施的《条例》加大了对消费者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宁权、个人信息等保护力度,对预付式消费、直播带货、“一老一小”“霸王条款”“刷单炒信”“大数据杀熟”、自动续费、强制搭售等新领域新问题...
事关“买买买”, 一起来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6大亮点
《条例》对霸王条款予以了重点关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础上作了细化。《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选择诉讼或者仲裁解决消费争议、选择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等权利。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颁布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