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规:地下车位可分期单独确权销售
各区分局在受理地下车库(位)分期、单独规划条件核实时,应协助用地单位对比出让合同约定情况分析是否缴交或足额缴交出让金。涉及未缴交或未足额缴交出让金的,应在首次登记之前先行完善土地出让合同及出让金手续。三、支持先行办理地下车库(位)首次登记。建设单位依据记载承诺事项的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核实出让金手续后先...
广州出台新规:地下车位可分期单独确权销售
这意味着广州地下车位从此可分期单独确权销售,实现地下车库可先于地上住宅单独办理规划条件核实和确权登记,此举可促进地下停车建设的积极性和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具体而言,《通知》提出支持地下车库(位)分期办理规划条件核实。按照“功能独立、确保安全”的原则,可分期、单独办理地下车库(位)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单位需承诺...
小区车位不得“只售不租”!东莞拟出台新规!
车位、车库租售总体方案应明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配置比例、数量、位置、权属以及停放服务收费标准、销售承诺最高售价等内容,相关内容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附件中明示。可售车位、车库配比小于等于1:1的,每套房屋业主只能购买1个车位或车库根据项目可售车位、车库配比情况,车位、车库...
上海一小区地下停车位只能长租 且须一次付清22万
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周蒋锋认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小区停车位作为稀缺资源,物业或者开发商这样所谓“一刀切”做法,不但设置的车位租赁期限过长,而且还采取“价高者得”的竞争机制,变相挤压了不愿长租车位业主的权利。此外,《合同法》也明确指出...
不买不租车位不让驶入地下车库,合理吗?
不买不租车位不让驶入地下车库,合理吗?律师指出,《民法典》第240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图为景先生所住楼栋下的地下车库。记者马骏摄本报讯(记者马骏)“虽然我没买也没租赁停车位,但我按停车时长支付停车费,为何不让我把车停到地下车库去呢?”...
车位尺寸“缩水”导致无法正常使用 广德法院判决解除转让合同并...
业主全款购买一地下车库车位后,发现车位尺寸“缩水”,无法正常使用(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近日,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原、被告签订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被告宣城某房产公司返还原告车位转让款5.9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梁某与宣城某房产公司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宣城某房产公司将广德某小区地下车库一车位的使用权...
合肥一小区多栋楼电梯只能到达负一层车库,但车位只售不租 部门...
大皖新闻讯日前,位于合肥太湖路的中铁四局机关大院北区业主反映,该小区1到5栋楼电梯只能直达负一层地下车库,但该层车位只售不租,业主要么在此购买车位,要么将车停至负二层,但因为电梯无法直达,需要绕行,影响出行。对此,相关部门回应称,已介入协调此事。该小区1到5栋楼电梯只能直达负一层业主反映:电梯...
不买车位不能进车库!“只售不租”合法吗?
A公司对该小区地下车库规划的车位采用只售不租的模式,拒绝小区业主以租赁车位的形式使用车位,侵犯了原告作为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本公司系案涉小区内的产权车位所有权人,现产权车位已出售一半左右,没有购买产权车位的业主可选择租赁机械车位,依据民法典规定及合同约定,其有权以出售、附赠或出租等不固定方式约定案涉小...
因未买车位业主车辆被禁入地下停车
因未买车位业主车辆被禁入地下停车#因未买车位业主车辆被禁入地下停车#8月13日,据西安中级人民法院消息:近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业主与开发建设单位有关车位租赁的纠纷案。据悉:2019年10月,小美与A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2022年6月底小美取得案...
小区地下车位的权属与使用收益,归谁?最高法这样判!
开发商投资建设地下车库,但是相应的车位并未办理产权登记,开发商在房屋销售初始并未与业主约定地下车库的归属或者使用,而是通过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委托交付给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和收取相关的费用。在开发商与小区业主并未约定地下车库的归属或者使用,亦无法证明地下停车场的建设款项列入由业主分摊的涉案小区的建设成本时,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