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曹兴权:营商环境法治的布道者
曹兴权,男,1971年生,四川省蓬安县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2000年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院,获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民商法学专业(商法方向)博士学位;2004年9月-2006年8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公司法制博士后课题研究。据爱...
新《公司法》颁布座谈会在京顺利召开
第三单元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雷兴虎主持并对各嘉宾发言作总结,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郭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峰,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倪受彬,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欣,...
商法学周报No.84 公司法修订的建议讨论(四)
作者曹兴权摘要董事履职技能要求可区分为作为注意义务履行行为一个内在要素的要素性技能以及作为董事注意义务一种独立子形态的义务型技能两类。公司法应理性协调立法、监管、司法三者的制度供给关系,基于行为规范与裁判规范相分立的思路以及在注意义务条款中内嵌表达的路径,就要素型技能的内涵、义务型技能的基本...
【学术研讨】第三届中国商法夏季论坛顺利召开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曹兴权教授以《股东表决回避规则的完善》为题进行了主题发言。他首先列举了可能涉及股东表决权回避的三种类型案例,第一种是股东出资瑕疵,第二种是是关于担保之外的关联交易可不可以引入表决权限制规则,第三种是股东与董事身份重合的情形下怎么处理其表决权问题。在...
第三届北大商法圆桌论坛
曹兴权教授报告题目为《效率与安全:商法理念,还是商法基本原则》。他指出商法基本原则应同时具备确定性、原则性、基本性、商法性等四个属性。商法理论中保障交易安全的内涵并不确定,事实上包含风险防范意义、谨慎对待合同无效而保障一般性制度信赖、信赖利益保护等。将保障交易安全处理为商法的特殊理念而非基本原则较为适宜...
商法学周报 No.64 公司法修法讨论(九)
遵循商法思维理念,以公司类型、行为人身份、忠实义务为研究核心,运用差异背后相关的商法原理进行法理解读,在此基础上提出“应当知道内容具体化函数理论”,为审判中合理分配相对人注意义务提供清晰标准(www.e993.com)2024年9月17日。越权无效时应类推《民法典》第171条,由行为人承担第一责任,公司承担管理过错上的补充责任;根据法定代表人、一般代表人...
公司法理论和制度新的升级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曹兴权以《股东表决回避规则的完善》为题发言。他建议,在适用情形上区分组织内事项、交易事项与关联交易,应当对表态的回避情形进行有限扩张,引入一般公司列举表达和上市公司概括表达这种基本方式。
网购“保险”的“风险”:“奇葩险”想要理赔几乎不可能
而在网上真的下单购买了这些“奇葩险”的消费者,想要真正索赔时,恐怕会发现这些产品早就被监管部门取缔了。(曹兴权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网上互助计划”和“相互保险”不是一回事最近,随着非上市险企年报披露的收官,国内首批3家相互保险社(众惠相互、汇友建工、信美相互)的首年经营“成绩单”出炉,...
飞猪、途牛、携程旅游平台等天价退票费背后的“难言之隐”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曹兴权对新金融记者表示,法律评价与其他评价的思维模式与评价标准有差别,对待市场交易中格式合同问题,应慎用甚至避免用霸王条款之类的道德性、明显贬义性术语。航空公司在售票时如履行了说明义务,关于退费赔偿的条款应当有效。而在业内人士看来,出于成本和契约精神的考量,航空公司特价票的存在...
专家:需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推进僵尸企业的退出
“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应回归市场逻辑,遵从市场法则,充分利用市场手段。”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曹兴权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不良资产问题成为我国银行业最头疼的问题时,不妨看看日本的经历。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泡沫经济破裂,资产价格暴跌令企业资不抵债,银行系统涌现大量不良债权。泡沫破裂表面上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