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开展医疗行业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专题培训
11月1日下午,在九江市卫健委指导下,九江市妇幼保健院举办医疗行业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专题培训会,临床医师、护理、医技等共计110余人参加。培训会上,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九江市医疗行业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授课专家围绕“医疗机构从业...
不收提成、红包!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发布
国家卫健委表示,《九项准则》是面向医疗机构内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基础性规范文件,是行业道德、执业规范、群众诉求的具体化呈现,体现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行风”的行业管理要求,为广大医务人员划清了基本行为底线。《九项准则》公布实施后,“九不准”同时废止。国家卫健委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
2025心理治疗师报考必看!超详尽心理治疗师报考、考试指南
1.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护理、药剂、康复、管理等岗位2.在心理机构从业或独立从事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的心理咨询师并拟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心理咨询服务3.拟进入医疗卫生机构从业的医、护、药、技、管理及心理等相关专业毕业生4.受国家心理咨询师停考影响未能取得“心理咨询师”证书,有志于从事心理治疗职业...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_合肥市瑶海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除就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和被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严禁...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_蜀山区南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处分等措施,对有关人员依法作出处理;依据《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规定的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等措施,由所在单位依法作出...
医药聚焦|药师不是医技人员!卫健委发布医院药学技术人员行为规范8条
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各委属医疗机构,卫生健康行业社会组织: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规范化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重庆市医疗机构工作...
《福建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细则(试行)》解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37号,以下简称《九项准则》),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提出了新的规定和要求。为深入贯彻执行《九项准则》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行风建设,指导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规范执业,省卫健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
亳州市妇幼保健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国卫医函〔2021〕169号)、《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国卫医发〔2021〕37号)、《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方案(2021-2024年)的通知...
严打医疗腐败,多省发文:规范医护人员行为
??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安排、组织娱乐性活动或支付相关费用的行为。重庆发布行为规范涵盖医师、护士、医技、管理者等多个岗位具体到对医疗行业从业者的建议,在山东发布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的同日(3月15日),重庆发布《重庆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9],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医师、护士、药学技...
医院药师职业“红线”! 上海市卫健委发布药师廉洁从业准则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37号)相关规定,切实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业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特制定了《上海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