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警方正同检方调查砍人案,有专家认为电动车主无需负刑责
昆山警方此前曾向媒体表示,宝马车内砍人男子事发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另据昆山市检察院29号介绍,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按照昆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昆山公安”目前发布的警情通报: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男,36岁)和于某某(男,41岁)。当晚,双方在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
“宝马男砍人反被杀”,律师: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网友们吵起来了……
未曾想宝马车司机在砍人时,长刀不慎落地,骑车人抢先一步捡起长刀,反过来砍向宝马司机,宝马司机连连躲避逃窜,但骑车人不依不饶连砍数刀。后来,有相关图片和网络信息显示,宝马车司机被骑车人砍杀身亡。8月28日,昆山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18年8月27日日21时许,昆山市开发区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发生一起刑事案...
昆山龙哥街头挑衅路人,砍人不成被反杀,死后8天家属拒绝收尸
刘海龙的刀被于海明抢走之后,他的人身危险已经解除,但于海明还是选择挥刀砍向刘海龙,而且在刘海龙逃走时,于海明依然持刀追杀,有人认为于海明最后两刀没有挥空的话,必定砍在刘海龙身上,这就是明显的故意伤害。昆山警方对刘海龙再熟悉不过了,江湖人称“昆山龙哥”,刘海龙,1982年出生于甘肃镇原县,长大后刘海龙来到北京,20...
昆山砍人不成反被杀男子确曾获见义勇为证书:因举报有人贩毒
8月29日,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了情况说明:8月27日街头冲突死者刘海龙曾举报有人贩毒的线索,警方据此抓获毒贩。扬子晚报8月29日讯,扬子晚报紫牛新闻昨日刊发《为小事竟动刀,不料自己送了命》,报道了昆山“8.27”案件的有关情况。同时,网上爆出首先持刀的纹身男子即被害人刘海龙有犯罪前科,还在今年荣获见义勇...
18年昆山“恶霸”龙哥持刀砍人,被小伙极限反杀,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如今,提到法律条文中的正当防卫条例,有一个人的名字如雷贯耳——昆山龙哥。网友笑谈,他是推动刑法改革“头号功臣”,起因是2018年那起震惊全国的“反杀案”。昆山龙哥可不是什么英雄,他是当年反杀案中的死者。二〇一八年九月,走出看守所的于海明看着头顶的蓝天,第一次对“幸福”这个虚无缥缈的词有了明确的...
回顾昆山龙哥:砍人不成被反杀,他的死对社会的贡献超过了他一生
这个最先拿刀,最后被砍杀致死的人叫做刘海龙,在昆山的黑社会团体内,还有一个外号叫龙哥!刘海龙年少时离家在外闯荡,但是受本身文化水平以及家世的限制,在北京,根本没有他的立足之地(www.e993.com)2024年11月27日。就这样逼不得已的情况下,他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紧接着等待他的就是四年的牢狱生涯。
黑社会老大挑衅老实路人,居然瞬间反遭KO,深扒“昆山龙哥案”
昆山砍人事件是一起并不复杂的案件,但这起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案发全程都被监控录像拍了下来,而且监控录像还通过网络传播了出来这就使得全国人民都成了案件的审判官,网友、司法界专家、学者、律师都加入了讨论案情的大军。监控录像清晰地显示,确实是死者刘海龙先行挑衅的,但中国有句古话是「人命关天、死者为大」...
首次!“昆山砍人案”警方执法画面公布
首次!“昆山砍人案”警方执法画面公布来源:央视网央视网消息: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致死?备受社会舆论关注的“昆山砍人案”有了结果。9月1日下午,昆山市公安局和检察院相继发布通报,认定防卫者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起案件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认定为正当防卫呢?法治在线栏目...
2018年昆山龙哥拿大刀砍人,却被打工人终结性命,法院:正当防卫
社会我龙哥,人狠话不多,不料拿刀砍人时,却被一打工人终结性命。回顾震惊全网的“昆山龙哥”事件,背后有何隐情,防卫过当还是合理自卫?2018年,昆山发生了一起匪夷所思的案件。本欲炫耀武力的社会人士“昆山龙哥”,竟然惨死在自己的刀下。在这场离奇案件的背后,究竟又有着什么样的隐情呢?
昆山砍人案始末经过 警方将开发布会通报案情
当地公安及检察院公开通报称:宝马车内一男子与骑电动车男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致使被害人死亡,嫌疑人已被控制。29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从昆山警方获悉,相关案情还在进一步侦查中,将于近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情况。事件经过:砍人反遭对方反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