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用支付现金方式缴社保费吗?工资能用实物代替货币支付吗?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会保险费进行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现金不缴纳社保或者由员工个人自行办理社保缴纳的做法不可取!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或以社保补贴协议替代社保,职工该怎么办?根据《...
个体工商户逾期未交社保,个体工商户忘记缴纳社保?逾期未交的后果...
1.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给予业务监,要求个体工商户限期补缴社保费款,一般限期为一个月。2.加收滞纳金:对于未及时缴纳社保费款的申报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要求其在限期内补缴,并按欠缴账款的欠税百分之一加收滞纳金,具体数额根据欠缴金额的无法多少而定。3.传唤调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
税务总局更新发布“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
注销扣缴税款登记29发票遗失、损毁报告30税务证件增补发31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报告32发票票种核定33发票验(交)旧34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及作废35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36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37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一般纳税人申报38原油天然气增值税申报39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这233项办税缴费事项可以“不见面”网上办!来看清单
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140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141集中办理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缴款142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申请143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144个人所得税异议申诉(“被收入”“被任职”“被财务”)145合并分立报告146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147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
上海/广东/江苏/福建/等省份发布优化调整社保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
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25日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应缴费额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三)用人单位因2023年12月1日前存在应办理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以及政策性补缴等特殊情形需补缴的,仍应当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核定生成应补缴费额后,再向...
社保入税动真格了!税务局下发催缴补足公告!8月起,企业这些行为,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六十二、八十六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九、第五十九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或者其行政主管部门处欠缴数额一...
北京优化社保费缴纳流程,明年起不用多部门间“来回跑”
其中,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10日至25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于每月8日至25日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选择采用自行缴费方式或批量扣款缴费方式。税务部门为缴费人提供“网上、掌上、实体、自助”等多元化申报缴费渠道。用人单位...
严查劳务派遣!正式文件已发!即日起,这些行为不要再有了!|纳税|...
通过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查询,你单位2018年11月、12月仅代扣代缴了征收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34271.14元,没有劳务报酬所得方面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19年-2020年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中仅有《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记录,扣缴人数仅为1人。
...为四大类参保单位减负 职工个缴部分仍要依法代扣代缴
参保单位需要申请分期或逐月补缴的,自2023年1月1日起,可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在“2022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模块中选择“申请延长缓缴补缴期限”。参保单位应恪守诚信,同意协议后即申请成功。缓缴、补缴期间,参保单位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企业按照政策规定缓缴、补缴期间,社保缴费查询中...
233项“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来了!
为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税务部门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范围,持续改进办税缴费方式,切实减轻办税缴费负担,更好服务经营主体发展,并根据最新政策及业务调整情况,及时更新《“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现将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