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不找”现象,工伤后员工和用人单位都没有提出复工,劳动关系...
这种情况下如果再认定双方劳动关系持续存在就违背了当事人的本意,背离了事实真相,因此法院认定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关于解除的时间,应当给劳动者留必要的康复休养期,根据医嘱中避免持重时间的建议以及《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法院综合认定应为劳动者留三个月的休养期,劳动关系自休养期满后解除。原标题:《...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业速递(2024年第8期)
工伤职工所受伤害未列入《分类目录》的,以临床治愈或经治疗相对稳定需要的时间确定其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工伤职工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超出《分类目录》相应部位停工留薪期期限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施行内固定治疗的,在取内固定物时,享有额外30日的...
员工发生工伤,13个赔偿项目一览|基金|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一条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一)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三)工伤复发治疗期间的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分;(四)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212、一次性伤残就业逐年递减支付情形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
安徽扩大补充工伤保险参保范围_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类用人单位、互联网平台企业或其加盟、承揽、分包、劳务合作单位,以及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需求选择标准缴纳。停工留薪期可获护理、工资补偿金《通知》明确,投保人参加补充工伤保险,被保险人工伤事故、患职业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的,由补充工伤保险费按规定赔付相关待遇项目。参加工伤...
网友询问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如何确认?官方回复
为了维护企业和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建议:1、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要治疗的,可以向市人社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停工留薪期满后继续治疗的确认申请。2、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并依据安徽省停工留薪期目录和工伤职工伤情的实际恢复情况综合考量把握。编辑:彭玲...
有关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劳社〔2006〕55号)第四条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www.e993.com)2024年11月27日。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执行。
停工留薪期不能超一年
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新的政策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执行,工伤职工多部位受到损害,以受损部位对应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的计算停工留...
安徽省应对疫情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清单
3.自1月1日起,对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疫情防控期间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税务局)4.对运输防控重点物资和提供公共交通、生活服务、邮政快递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等。(皖政办明电〔2020〕6号,省税务局)...
月度回顾 | 2023年11月人力资源政策热点-善世集团|社保|保险费|...
本次通过实施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管理目录“提质扩面”,共将4369项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其中甲类3009项,乙类1360项;将192个新增申报医疗服务项目动态评审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如“电子耳蜗植入术”“肢体肿瘤切除重建翻修术”等;将我省7家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帮扶的心血管科、呼吸科、神经科、肿瘤科、中医科...
安徽滁州:法官巧解工亡待遇索赔案
滁州市社保中心根据《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规定,认为李某的停工留薪期应当为6个月,加上因肺部感染可增加的2个月,共计8个月。从李某受伤至死亡,已经超过8个月,且期间个人、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均未提出延期申请,停工留薪期到期后终止,李某不属于在停工...